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培养年轻一代传承人的提案》(第030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刘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养年轻一代传承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总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以构建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目标,以名录体系建设、传习场所建设、支持传承人传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建立机构、完善制度、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呈现出辽宁特点。

  一、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一)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目前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58人,省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含国家级传承人)195人。针对近几年在保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努力完善传承人的认定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使传承工作更加符合非遗的保护规律,更加科学、有序、深入地向前发展。我们每年对国家级、省级以上传承人进行年度考核,对表现好的传承人予以奖励,对个别履职能力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的传承人予以诫勉谈话,提高传承人履职能力。

  (二)实施科学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传承人的个人档案,主要包括传承人的个人基本情况; 所传承项目的主要表现形式、文化内涵、核心价值、核心技艺、技艺要领等; 项目传承的计划、任务,不同阶段的目标及执行情况; 开展传承工作、带徒授艺、培养后继人才的情况; 参与展览、展示、研修、对外交流等情况; 本人的代表作品(文本记录、图片资料、光碟、录音录像)等。

  (三)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取得新成果

  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图文音像的采录并通过专家鉴定。现已制作完成文献类纪录片约573小时,综述类纪录片约144小时,照片约3.5万张,整理相关文字资料122万字,采录工作取得阶段性新成果。

  (四)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

  委托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举办了4期中国剪纸、4期雕刻培训班,将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承人全覆盖进行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实际操作、传承人座谈等形式,使传承人更加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一)制定传承计划,明确传承目标

  项目保护单位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与该项目的传承人共同研究制定本年度项目传承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传承工作目标和任务。年底,传承人须向项目保护单位报告当年开展传承活动情况。

  (二)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传承人作用

  充分发挥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集中学习,明确传承人责任义务;另一方面与传承人签订传承协议,通过两种方式,进一步明确“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是传承人一项非常重要的传承义务,也是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够世代相传的重要保证。因此,传承人能够切实履行项目传承的基本义务,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做好授徒传艺等项目传承工作。

  (三)开展薪火工程传承活动

  在全省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薪火工程计划,确定传承人为传承师傅,明确带徒177名(每名传承人至少带徒2人),每位传承师傅与徒弟进行了授徒学艺签字,以五年为一个传承周期。为保证这项工作切实取得成效,组织人员进行了跟踪督查,保证了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开展。

  三、开展内容多样的宣传展示传播活动

  依托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

  (一)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

  积极利用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传统节日宣传活动

  利用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等进行展示宣传互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文化活动。

  (三)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从2015年以来持续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足迹遍布全省14个市的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社区、村屯、敬老院、厂矿企业、部队军营,扩大了非遗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开创了文化惠民的新模式,真正实现了文化惠民。截至2021年累计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惠民活动1500余场(次),惠及人群达近20余万人。

  (四)非遗对外交流活动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我省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省政府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台湾开展以“关东风情宝岛行”为主题的非遗活动;参加由澳门中华妈祖基金会主办的第九届澳门妈祖文化旅游节;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塞舌尔维多利亚国际嘉年华和第十届毛里求斯美食文化节演出活动。连续参加成都国际非遗展。使我省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国门,提升辽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加快推进辽宁非遗大省向非遗强省迈进。

  (五)非遗进景区活动

  探索非遗和旅游融合途径,提升景区文化内涵,宣传辽宁特色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举办“锦绣辽宁 多彩非遗”——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沈阳植物园景区、营口老街景区、鞍山老院子景区。通过活动,旨在大力丰富旅游景区景点的文化内涵,助推辽宁全域旅游发展,既烘托出浓厚的节日氛围,又传承和弘扬了我省特色传统文化,探索了非遗进景区常态化展示和生产性保护模式,是文旅融合一次生动实践。

  (六)开展非遗理论研究

  着力解决全省非遗理论研究力量分散、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少、研究成果转化缓慢等问题,推出一批具有权威性、学理性、前瞻性、应用性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和想法

  (一)增强保护意识,完善保护机制

  今后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已有的项目保护上,加大对项目及传承人的保护,定期对各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尚未成立保护中心的市尽快健全机构,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顺利展开。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的建设

  传习所是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重要阵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为传承人带徒、展示、展演搭建展示平台,提供机会。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

  加强对传承人的教育培训。更新传承人知识结构,提高传承人队伍素质,更好地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四)创新传承方式

  引导传承面向全社会、面向学校,从娃娃抓起,将非遗传承列为学校必修课之一,经常性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摩非遗项目,让更多人感受非遗魅力,增强非遗项目的生命力。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