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大传统文化弘扬力度的建议》(第030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王轩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传统文化弘扬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印发的指导性文件,对如何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做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

  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传承和弘扬辽宁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率先于2014年11月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科学保护为引导,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省级以上名录项目保护为重点,以濒危项目抢救为优先,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以整体性保护为方向,以传承发展为目标的辽宁特色保护体系。

  二、搭建文化遗产传播平台

  一是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丰富的遗产项目展示展演活动,展示宣传辽宁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文化遗产,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提升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全省各地同时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遗产项目展示展演、预约参观、线上线下展览展示及宣传教育等惠民服务活动。二是利用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宣传互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文化活动。

  三、加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力度

  近年来,在我省文化活动中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自2015年开始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文化惠民活动,采取统一名称、统一主题、统一标识、统一口号,足迹遍布全省14个市的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社区、村屯、敬老院、厂矿企业、部队军营。自2020年起,每年春节前开展“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赏年画过大年活动,通过木版年画、新年画、农民画以及具有年画元素的插画等多种表现形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文明实践新成果、反映城乡融合发展新面貌、倡导文明健康新风尚,生动描绘了新时代人民小康生活新图景,充分彰显了昂扬奋进的时代主旋律。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把群众呼声作为制定活动的重要依据,把群众喜闻乐见作为活动的着力点,以群众喜爱的形式弘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

  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一直是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工作中,我省教育主管部门坚持以课程建设为中心,通过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的统筹结合,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落实“以德树人”根本任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落实进教材,近年来编写的省级地方教材都将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辽宁地方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项目选入其中,供全省中小学生使用。二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落实在课堂教学中。在课程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通过课程整合的形式,将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内容落实到各个学科的教学中,做到有计划、有课表、有实施、有考评;特别是在音乐美术课中,引导教师发挥艺术学科优势,在教学过程中有机植入红色基因,以鲜活的方法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体验表现和创造,提高教学实效。三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落实到活动课程中。鼓励各地区和学校充分挖掘地方资源,邀请有底蕴、有技艺的民间艺人担任外聘教师,帮助学校开展戏曲、剪纸、皮影、书法、辽瓷等社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落实到师资队伍培训过程中。以骨干教师、农村教师为对象,连年开展包括戏曲、民族音乐、美术领域课堂教学实施策略的培训。

  在全国大、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根据传统戏曲改编的戏剧节目、满族舞蹈;以东北剪纸为代表的艺术工作坊几次参展,反响良好。越来越多的学校,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植入学校整体文化环境建设中,包括建筑风格、厅廊文化的呈现,校本课程、学校主题活动的开展以及课题研究中,不断挖掘其内涵,拓展其空间,强化其实效。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工作。一是继续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加强和完善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考核机制,完善对非遗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做好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推出一大批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中华文化魅力。实施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工程。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三是将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融入生产生活。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充分利用我省历史文化资源,引导游客在文化和旅游中感知中华文化。四是继续组织全省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教育和引领下一代成长方面的作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