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尽快对我省“密室剧本杀”行业进行管理的建议》(第032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张啓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我省“密室剧本杀”行业进行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关注。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工作职能及相关部门意见,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省“密室剧本杀”行业基本情况

  经调研,目前我省共有剧本杀经营场所近3000家,市场规模近10亿元,主要集中在沈阳、大连两大城市,其他城市也正在兴起。多数剧本杀经营单位只有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少数场所无照经营。剧本杀在推理过程中融入穿越、多重人格、平行世界等各种玩法,体验更为沉浸,丰富了年轻人的休闲生活、表达渠道和社交场景,深受青年人特别是大学生群体欢迎,市场规模快速扩张。

  由于监管缺位,目前剧本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剧本不经出版,版权无法保护,抄袭、盗版流行导致剧本质量参差不齐。二是剧本不经审读,内容良莠不齐,有些涉嫌涉黄、涉暴、涉恐等。三是场所不经勘验,存在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方面的隐患等。

  二、关于行业监管问题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关于剧本内容审核问题。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剧本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演绎式文化产品,今年年初,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密室剧本杀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各级管理部门在剧本内容审核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密室剧本杀的内容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的内容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工作,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的剧本备案工作。本轮新冠疫情前,我厅一直在督促各地落实剧本杀管理各项工作,各地也加大了对剧本杀经营门店和场所的检查力度,下架了一批内容不合格剧本,备案审核工作在稳妥有序进行。多数经营单位也已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等内容和活动进行自查与管理,较好保障了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疫情暴发后,全省密室剧本杀经营场所关闭至今。

  2、关于剧本备案程序问题。《规定》指出,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先对剧本进行自审,符合《规定》相关要求的方可上架,并自剧本上架之日起30日内,填报《辽宁省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登记表》向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所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集中报送备案信息。

  3、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问题。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中具有特殊作用,我省现无省级的剧本杀行业协会,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成立新的行业协会比较困难,为此,我厅协调与之业态相近的辽宁省网络文化协会,发挥其相关作用,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目前,省网络文化协会在剧本杀行业调研、发放行业自律倡议书、督促企业备案登记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也鼓励企业组建行业联盟,推动开展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制定行业标准,鼓励经营单位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开展信用评价,促进经营单位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正向引领,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剧本创作生产和使用传播;规范剧本交易行为,探索建立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帮助经营单位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收到一定效果。

  4、关于多部门协同管理问题。剧本杀行业管理涉及宣传、网信、公安、应急、住建、文化和旅游、卫健、市场管理等多个部门,对剧本杀行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规定》中明确由相关对口部门予以指导、管理、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

  1、筹建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近期,按照省委领导有关指示要求,我厅正筹备建立由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公安厅、卫生健康委、住建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辽宁省剧本娱乐活动和场所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统一领导全省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和场所管理工作,推动行业监管跨部门、全方位实施。定期研判形势,分析问题,互通信息,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落实好国家关于剧本杀行业管理的有关要求。3月份,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剧本娱乐活动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化和旅游部还制定了《剧本娱乐活动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文件对剧本杀行业的内容管理、备案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均进行了明确,现正在征求各省意见,待正式下发后,我们将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我省剧本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真诚地希望您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