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建设辽宁省文化(数字)城市会客厅”(以下简称“会客厅”)》(第025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李兴泰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建设辽宁省文化(数字)城市会客厅”(以下简称“会客厅”)提案,提出分办意见如下:
文化(数字)城市会客厅,是从城市会客厅衍生而来。城市会客厅,主要是聚焦城市发展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系列的高端对话,为国内外知名专家、有影响力的官员建立交流的平台,凝共识、集众志,向大众传播中国城镇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为此,提几条商榷性建议,以便统一思想后共同解决您提出的意见。
一、会客厅建筑应兼具什么风格
会客厅,应该是一个地域的文化符号,或是一个数字标志,将整个行政区域的经济、文化、历史、魅力、人文都融会贯通,浓缩一座城市的精神与文化,认知一座城市的过去和未来,是城市形和神的集中展现。因此建筑风格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每一座城市而言,繁华只是一方面,文化内涵才是特色所在,更是一座城市烙印在血脉里的精神符号。一提到辽宁沈阳不能想到的就是二人转,应想到的是“一宫两陵”,有着属于自己的情怀和故事。建设会客厅,应充分了解辽宁的历史文化,了解辽宁的古建筑风格,会同相关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勾勒出会客厅的基本图样,风格要彰显辽宁地域文化特色。
二、会客厅建筑选址及造价测算
会客厅必然是“地域文化突出、业态场景新颖、建筑东方典雅”的融合体,它将提炼一座城市的精华与灵魂,成为城市里的文化地标;它也是未来新生活方式的中心,作为城市人的社交主场;它同时也可以成为电商与实体互补的交点,带来文旅商融合的场景革命。因此会客厅建筑选址显得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一座城市的未来发展规划,需要当地政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需要住建、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完成。提案中提到用地面积8万平,建筑面积1.5万平,不知是否经过科学测算。城市会客厅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所需资金等方面都应进行科学论证与测算。本提案中提到建设方以建带租,用建设投资冲抵场馆租金,获得场馆使用权,不知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城市会客厅的建设、使用方式应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形成科学的建设及使用方案,便于城市会客厅真正发挥作用,达到预期效果。
三、会客厅的具体内容产品布放
提案中会客厅的设置内容为“一馆两区三中心”,即辽宁文化历史馆,文化互动区、文旅产品区,数字展示中心、文旅体验中心、文化交流中心。设置内容应由文化主管部门统筹文化、旅游、广电、出版、信息化等部门,整合演艺、旅投等资源,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科学规划建设内容,合理设计展示板块,评估预期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我厅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履行职责。希望未来的城市会客厅能够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受到人民欢迎的城市标志性建筑,成为当地城市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和旅游者的打卡地。
联 系 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平兴强
联系电话:024-24842505 13309882158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