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我省文旅融合发展的提案》(第012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致公党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文旅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党的十九大决定“进行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其中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就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辽宁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聚力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需两端发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机构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融合发展,深刻把握文化建设的根本要求,深刻把握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内涵,深刻把握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使命任务,大力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融合发展,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认真谋划重点工作任务。 

  结合你们提案提出的辽宁文旅融合发展方面的问题,经我厅综合研判,当前制约我省文旅融合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布局方面,旅游资源整合与差异化开发,串珠成链、连线成片,一体化聚合发展,发挥协同优势不充分。二是产品创新方面,结合淡季、冬季的强弱项、补短板产品少,智慧旅游产品不足,聚集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新产品、新业态不够。三是文旅融合发展方面,在资源、产品、产业、公共服务、合作交流、扶持政策、市场治理、保障措施方面文旅融合的广度、深度不够。四是市场主体方面,能够发挥巨大产业链拉动作用的旅游领军企业、龙头企业不多,中小微企业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有待提升。 

  下面,对照提案中的具体建议,在完全采纳的基础上逐一展开答复。 

  一、以项目为引导,完善“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布局 

  一是“打造地标建筑”方面的答复。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本溪市桓仁县等3个县(区)被评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十四五”时期,将着力打造辽宁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文化新地标,以辽宁历史文化脉络为向导,开发建设辽河文化生态休闲旅游、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沈阳盛京皇城、辽西文化走廊和抗联红色文化片区、工业文化旅游精品旅游线路。 

  二是“打造文旅集群”方面的答复。整合丰富文化旅游资源,围绕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产业集群、业态集聚、要素集成和品牌集合,在全省开发建设了10个省级旅游主体功能区,发挥旅游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支持搭建文化和旅游企业互惠互助协同发展平台,指导全省186家优秀文化和旅游企业组建了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集团发展联盟。我厅于2020年与本溪市签订共建“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先行区”协议。“十四五”时期,体系化旅游产品方面,将推动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辽河生态旅游、海洋海岛休闲度假旅游、冰雪旅游;特色化旅游产品方面,包括红色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山地运动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文化街区旅游、研学旅游;定制化旅游产品方面,包括瞄准淡季和冬季需求打造四季旅游产品、瞄准自驾需求建设生态绿色廊道、瞄准“后备箱”需求推出特色旅游商品。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先行区”示范工程建设。 

  三是“打造四大模块”方面的答复。“十四五”时期,辽宁将发挥文化和自然资源比较优势和特色,串珠连线、连片成面,在全省构建极一带一环旅游发展区域布局。其中,“三沈阳旅游发展极发挥引擎作用,推进以沈阳为中心,以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为支撑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旅游业一体化建设;大连旅游发展极发挥开放前沿作用,引领辽宁沿海旅游经济带,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和国际知名海岛避暑旅游度假区,创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世界级消费城市建设;丹东旅游发展极发挥边境旅游集散地辐射作用,依托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资源、绿色产业优势发展大生态旅游,以鸭绿江旅游带建设为牵引,推进边境旅游集散地建设。一带推进滨海旅游带开发开放,发挥大连等沿海六市海洋海岛旅游资源优势,开发高质量避暑旅居、滨海休闲、海岛度假、沿海湿地系列旅游产品,丰富海洋服务业态,积极服务辽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一环指辽西旅游大环线,立足辽西文化走廊以及中原与东北多民族融合文化资源,培育辽西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吸引京津冀居民休闲康养旅游的“后花园”,推动辽西旅游大环线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二、以产品为主线,打造“文化+旅游”景区样板 

  一是“挖掘文化内涵”方面的答复。“十四五”时期,将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充分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鼓励开发演艺娱乐、网络作品、数字艺术、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增加旅游价值;推进辽河流域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度发掘辽宁历史文化资源,加强辽河文化研究,推进牛河梁及周边地区红山文化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和展示,充分阐释辽宁文化精髓和文化价值,传播辽宁声音,讲好辽宁故事;实施辽宁省旅游演艺精品提升计划,加强全省各院团舞台剧目生产与特色旅游衔接融合,支持舞台剧、实景演出、群众文化活动进入景区、度假区。 

  二是“创作文化精品”方面的答复。我省国有文艺院团艺术创作能力和水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舞台艺术创作囊括了国家全部奖项。共有9台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16台剧目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25台剧目获“文华奖”。自1989年以来,辽宁省艺术节每三年举办一届,2020年已举办第十一届。辽宁芭蕾舞团有较好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储备机制,创作能力在全国靠前,近几年创作的芭蕾舞剧《八女投江》《花木兰》等原创剧目,在全国乃至国际上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十四五”时期,我省将鼓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活动共享,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和旅游公益服务共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巡演服务范围。实施文化和旅游精品创作生产工程,扶持展示辽宁民俗风情和地域文化的旅游演艺项目,打造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旅游演艺作品,推进有特色的驻景区演出、驻场演出常态化,组织优秀文旅融合文艺作品展演。 

  三是“抓好公共服务完善”方面的答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文旅融合为途径,以建成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推进省政府重点专项规划《辽宁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文本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同时,我厅同步编制“十四五”时期艺术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利用、非遗保护传承、文旅产业等5个厅本级专项规划,目前均已形成初稿。完成编制《辽西旅游大环线规划》,现已开展推介,组织实施。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乡、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有3个城市(区)、5个项目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辽宁省图书馆和辽宁省博物馆,为目前国内单体面积最大的省级图书馆和博物馆。截至2020年底,全省村文化广场已实现所有自然村全覆盖。“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加快文化和旅游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共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发展,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质升级,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合理规划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游客中心。规范跨区域旅游交通标识、涉外旅游接待服务的多国外文解说系统。继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支持智慧景区建设,加强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乡村旅游点、智慧文旅小镇、智慧博物馆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先部署5G网络,完善旅游产品智慧化技术平台。增强数字化体验和智慧化服务,推动移动互联信息化背景下旅游业创新发展。 

  三、以市场为重点,提升“文化+旅游”品牌价值 

  一是“做大做强文旅品牌”“做实文旅产品内容”和“做活文旅品牌宣传”方面的答复。一直以来,我厅都充分借助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平台作用,推介文旅融合重点品牌、项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旅游精品线路、四季旅游活动、冰雪旅游活动等。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扩大覆盖面,重点宣传辽宁旅游整体形象及四季旅游品牌。推动文化走出去,组织辽宁旅游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会、招商会和推介会。近年来,组团出访了哈萨克斯坦、蒙古、毛里求斯和法属留尼汪等地开展文化交流。推进落实我省居民赴港澳旅游出入境便利措施,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成为了东北首家开通港澳台24小时自助签注服务的国际机场。开展“拥抱自然  畅游辽宁”四季旅游宣传营销,14个市举办线上线下文化和旅游活动千余场。面向国内重点客源地开展营销推广。面向日俄韩等国家开展“云游辽宁”推介活动。“十四五”时期,在推广旅游形象口号方面,持续扩大“发现辽宁之美  感受辽宁之好  我在辽宁等你”宣传口号影响力,持续推出辽宁“四季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凝炼辽宁旅游形象定位,积极研究面向不同客源市场的辽宁旅游品牌形象促进全省旅游形象口号形成体系合力,不断扩大全省旅游品牌影响力。打造核心吸引物方面,依托全省文化和旅游优势资源,挖掘品牌内涵,弘扬品牌文化,扩大品牌影响力。做强精品线路方面,重点打造滨海自驾、辽河文化、抗战精神、雷锋足迹、辽沈丰碑、工业摇篮、盛京皇城、枫叶大道、抗美援朝、辽西故道等精品线路,创新推出“四季旅游”线路(“春季赏花观鸟”“夏季消夏避暑”“秋季枫红赏秋”“冬季冰雪温泉”)。 

  二是“做好文旅项目招引”方面的答复。省文化和旅游厅承担了省政府推进“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工作。厅机关组织了项目专班,与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接,确定了81个重大项目,建立了开工、在建、储备“三本账”,推动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十四五”时期,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总投资额预计在2000亿元左右,重大项目已纳入《辽宁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之中,明确在各专栏之内。《规划》共设置了7个专栏,专门研究谋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为《规划》的主要任务落实落地提供支撑,分别为: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程、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工程、培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工程、推动旅游产品高质量供给工程、推动旅游品牌建设工程、促进文旅消费工程、推进政策和平台建设工程。待规划发布后,我厅将组织协调各市及省直各有关单位深入研究落实。 

  三是“提振文旅消费”方面的答复。沈阳、盘锦被列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疫情发生以来,辽宁文旅行业坚持苦练内功、增强内力,不断释放内需潜力,扩大优质供给和市场需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辽宁人游辽宁”“引客入辽”工程等内循环为主体,广泛开展与国内重点客源区域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构成国内大循环。注重从投资和消费两端发力,优化改善文化和旅游投资环境,形成良好投资预期,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吸引更多资本投入到文化产业、旅游业。适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创新消费场景、消费模式,培育新型消费形态,持续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增长极。努力改善全省文化和旅游供给品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以优质供给提高人民消费意愿,让更多文化消费需求、更多出境旅游意愿在国内、省内实现有效替代、得到更好满足。2020年,由我厅主笔起草、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了《关于丰富活跃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20〕22号),在全省文旅领域着力优化消费结构,改善消费环境,推进消费试点建设。“十四五”时期,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丰富活跃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指导意见》。在优化旅游消费结构方面,推动景区提质扩容,创新新兴消费项目,增加文化消费内容,促进节假日和夜间消费,扩大体育健身消费。在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方面,推出系列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提高消费安全程度。在推进消费试点建设方面,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省级文化消费试点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促进东北亚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四、落实重点任务,坚持文旅融合服务振兴发展 

  下一步,在“十四五”时期,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将围绕中心大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要求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目标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优化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质量,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服务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到2025年,力争初步实现旅游治理体系更完善,文旅融合更深入,区域发展更趋均衡,全域旅游发展更成熟,产业布局更合理,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旅游供给和消费更适配,旅游品牌更鲜明,科技赋能更充分,对外交流更广泛,旅游业成为辽宁现代服务业的新动能、新引擎之一。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