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采取有效措施丰富农村女性文化生活的建议》(第034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杨景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丰富农村女性文化生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女性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目标。我省农村一些地区因受财政状况影响,公共文化建设落后的状况还比较突出,基层文化服务和管理人员不足的现状依然存在。因此,加大对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扶持力度,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资源,进一步丰富农村女性文化生活,提高其文化素养和生活质量,已成为我省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为了落实好这一目标,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采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对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
2016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63号),2017年为补齐我省公共服务短板,开展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程,即在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创建一批县级“两馆”示范点、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站示范点、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从2018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行政村中选取2280个没有文化广场或面积不足800平方米的村,建设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地面硬覆盖并配备灯光音响等基本文体器材的文化广场。建设中,在名额和资金分配中特别向边远地区和经济水平相对困难市、县给予倾斜。同时,以村文化广场建设为抓手,推进全省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资源整合,提升全省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效能,为基层农村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此基础上,2021年我们把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纳入重点工作中,4月份开始排查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服务中心“不开门、少见人、没经费、活动少”等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对基层文化管理人员和开展活动给予一定补贴,通过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改革,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评选活动等工作的持续不断努力,建立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女性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聚焦乡村需求,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文化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部门对全省基层文化人才进行摸底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商省编办共同对各地区文化专职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共同推进基层文化站工作人员专职专用,从而杜绝专职人员随意挪用的现象。二是继续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认真落实“省两办”文件精神,力争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实现文化活动场所有人管、活动有人抓。同时,继续开展 “百馆千站”培训工程,重点对全省14个市100个县区文化馆长、8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及千余名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加强对基层尤其是女性文化人才培养。在做好“周末百姓大舞台”等惠民公益演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农民品牌团队”培训等文化培训工作,变“送文化”为“种文化”,解决农村文化发展不平衡、管理人员少、活动质量偏低的现状。使乡村文化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三是继续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开展了“文化志愿者走基层”系列服务活动,全省专业与业余文艺工作者和院校师生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以“百姓大舞台”、“文化大展台”、“知识大讲堂”为主要形式,深入村镇基层,开展了系列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仅丰富了农村文化服务内容,也带动了全省农村文化队伍素质的提升。
三、举办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每年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组织省级广场舞展演、群众合唱展演、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等活动,带动市、县、乡、村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每年全省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达十万余场次,传播具有乡土气息和田园温度的好作品,及时反映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诉求心声,讴歌基层群众伟大创造,展现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助力乡村文化发展,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021年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举办“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中国(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展览展示暨文化进万家活动、全省广场舞展演、全省大家唱群众合唱展演等群众文化系列活动。活动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分别在沈阳、大连、朝阳等地开展具有特色的群众合唱、广场舞展演等主题群众文化活动。活动中聚焦农村特别是增加妇女儿童参加的比例,以更好的满足基层女性的文化需求。2018年开始,每年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和培训活动200余场,通过群众点单等程序,将戏曲文化送进全省乡村,丰富了文化产品供给,惠及全省基层农村。此外,还通过流动文化服务、文化志愿服务送文化进乡村、社区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四、积极推进 “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创建一批县(市、区)基层群众文化项目,发挥导向示范作用,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2021年5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出台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辽宁省民间文化之乡”命名评审工作。此次命名的30个文化艺术之乡,将以乡镇(街道)为主,坚持重心下移、扎根基层,既包括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等传统艺术形式,也包括摄影、合唱、油画、农民画等当代兴起文化艺术形式。同时,将民间文化艺术带头人女性比例作为一项特殊要求给予倾斜,借此培养不同领域、不同艺术门类的女性带头人,提升农村女性参与文化活动进行艺术创造的积极性。这将进一步引领和推动全省文旅融合,激发农村群众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乡村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发展。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