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399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米丽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础情况 

  一是2019年成功推荐本溪县小市镇同江峪村等9个村纳入国家首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并获得省财政9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入选单位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向国家推荐了27个自然村、行政村参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同时启动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和乡村民俗名录库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乡村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乡村旅游景点移动通信信号覆盖,截至目前,已基本实现乡村旅游景点4G网络全覆盖,乡村旅游设施室内免费WIFI全覆盖。 

  三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8号)文件精神,开展我省设计下乡工作,打造“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乡村风貌,推行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我省农房建设水平,推广已编制的《农村住房建设标准图集》,补齐农村住宅功能欠缺,推进住宅使用功能完善,优化住宅环境与居住条件。 

  四是持续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客运站397个,农村客运候车亭4000余个,重点支持了建昌县龙潭大峡谷、清源县筐子沟等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近600公里。同时为所有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主动安全预警装备,包括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胎压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安全保障技防能力。新建或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站95个,加快推进客货、运邮、运游融合发展,对促进乡村旅游和乡村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服务保障作用。 

  五是编制了《辽宁省旅游交通规划》、《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在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中,注重地方文化旅游部门的意见与需求,及时将旅游路建设纳入规划中,对景区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较好地发挥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保障作用,为改善乡村地区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奠定了良好的交通基础。 

  六是印发社会办医指引,引导社会办医机构在当地政府确定的旅游住宅聚集地开办高水平医疗机构。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推行审批方式改革,激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活力,增强乡村旅游医疗配套能力。 

  二、下步计划 

  一是提升旅游客运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冬季旅游道路客运有效供给能力,结合冬季冰雪景区、景点布局需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优化完善客运服务网络,科学确定运力发展规模,提升运输车辆安全性、舒适性,满足广大游客多层次、多样化的旅游出行需求。提高冬季旅游景区、景点公交的可达性和便捷性,增加公交线网覆盖率,为旅游出行创造交通条件。指导各市在具备安全运营等条件情况下,公交线路积极向郊区延伸,特别是服务、衔接郊区景点、景区的公交线路,通过周末、旅游旺季增加运力配备、增加班次,方便游客出行。提升客运站旅游服务能力,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积极拓展旅游综合服务、旅游信息宣传等功能,加快推进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二是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水平。对接文化旅游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与文化旅游规划之间有效衔接,支持地方将具备条件的景区连接线建设纳入公路规划,推动地方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对在建工程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使用需求。及时开展干线公路维修改造,改善路况水平和行车条件,保障路网稳定运行。进一步完善干线公路指路标志,完善3A级以上景区有关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交通标识,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做好冬季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工作。克服不利季节的影响,采用常温材料快速修补坑槽等路面病害,高效开展除雪防滑保通工作,为公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三是继续支持连接旅游景区的道路建设,在项目安排上,向具有服务乡村旅游功能的农村公路倾斜,提升乡村旅游景区通达通畅水平,进一步完善干线公路指路标志,完善3A级以上景区有关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交通标识,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四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投入,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入选单位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入选单位提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