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遗工作的建议》(第0417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乌春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遗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在我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等方面都予以重点支持。 

  一、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 

  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传承和弘扬辽宁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率先在2014年11月27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科学保护为引导,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省级以上名录项目保护为重点,以濒危项目抢救为优先,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以整体性保护为方向,以传承发展为目标的辽宁特色保护体系。对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保护力度,根据不同类别、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类保护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保护工作。 

  截至2016年12月,全省剪纸、皮影戏等9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少数民族项目7个;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67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21项,占31%;省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含国家级名录)248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有51项,占21%。市级、县级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可观,有待进一步发掘和保护。 

  2019年,我省组织第六批辽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经专家论证,评选出46个项目待今年省政府正式公布。其中,朝阳市朝阳县民间鼓乐、建平昆角秧歌、喀左蒙古族象棋、朝阳慢轮制瓦、喀左大杖子李龙王赶香烟五个项目入选省六批项目名录,待省政府正式公布。目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指导方向,对受众广泛、群众基础良好、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能够“见人见物见生活”。官大海黄河灯项目已参加2019年参加第六批辽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评审经专家组论证后,未入列第六批辽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今后我厅将继续对官大海黄河灯等历史久远、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项目加强业务指导,鼓励并支持其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在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中,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求,我省申报30个项目参加评审,其中,朝阳市西古战场传说朝阳红土泥塑、喀左天成观皇会、辽西朱碌科“黄河阵”四个项目参与申报。名录正式公布将进一步扩充我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量。 

  2020年,我厅协助省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共同出版了《辽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览》一书,书内对我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了系统性、规范性的阐述,这对传承和保护我省地域文化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长效机制 

  目前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以上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98名,其中少数民族传承人59人,所占比例达到29.6%。针对近几年在保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厅努力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使传承工作更加符合非遗的保护规律,更加科学、有序、深入地向前发展 

  一是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认定工作。今年将推动出台《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传承人的年度考核,提高传承人履职水平和保护单位的项目保护能力。 

  二是完善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考核机制。今年将推动出台《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保护单位的年度考核,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是国家非遗保护方面重要战略工程,在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首批验收的238个项目中,我省有24个项目列入首批验收。2019年,记录我省古渔雁民间故事传承人刘则亭和医巫闾山满族剪纸传承人汪秀霞的两个项目荣获全国优秀项目。2020年,我省将继续完成乔忠新、吕春景等六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项目的记录工作。 

  三、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体系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整体性保护的探索与实践,针对不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分布特点,探索区域整体性保护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积极培育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促进区域整体性保护的全面深入开展。 

  2019年,我厅印发《辽宁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及管理办法(试行)》。今年,我省将组织开展辽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评定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各类机构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积极作用。 

  朝阳市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建议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调研,整理资料,参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 

  四、加强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扶持 

  多年来,我厅积极向文化和旅游部和省财政争取资金保障,对全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予以支持,不断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其中,2018年争取省以上财政资金共计1378万元,主要用于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以及扶持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等。2019年,申请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共计1471万元,继续扶持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等活动。2020年,申请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共计1378万元,继续用于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各项工作。 

  申报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由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同组织实施,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向各市印发申报通知,由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为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申报。今后我厅将把您提出的情况考虑进来,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尽量为此类亟需资金开展保护传承活动的项目争取经费。 

  五、探索多元化传承渠道 

  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省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沈阳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承办满族刺绣、岫岩玉雕、阜新玛瑙雕、辽西木偶戏、皮影戏、评剧、海城喇叭戏共6期培训,培训传承人群300人。通过培训帮助传承人群激发创作潜能,丰富作品题材,拓展应用空间,解决发展难题,引导跨界交流与合作,培养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才。 

  与省教育厅协调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级学校搭建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平台,鼓励非遗传承人走进各级学校,通过系列讲座、论坛等方式让学生从小接触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增加学生和家长的文化认同感;鼓励非遗传承人走进地方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学徒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引入职业院校课堂,带动就业,解决传承项目后继乏人的问题,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序传承和发扬;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育人作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网络特点,按照网上信息传播规律,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推介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建设融思想性、职业性、知识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网络文化平台,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提案建议,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为非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有效传达各项政策精神。三是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向中央争取非遗项目专项保护资金;与省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逐年增加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四是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建设非遗小镇,探索文旅融合新模式,把浓郁的民风、民俗、民族文化推向市场,培育民族文化持久生命力。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