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建立辽宁省满族文化博物馆的建议》(047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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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政协民宗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辽宁省满族文化博物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满族历史文化发展和传承的重要省份,保存有十分丰富的满族文化遗存,这些弥足珍贵的满族文化遗存,是我省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满族历史文化展示和利用的重要载体,具有很高的历史、人文和社会价值,做好其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提案中提到,我省的满族历史悠久,民族发展历程曲折而又光辉灿烂,有完整的语言、文字和丰厚的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辽宁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主要内容,使辽宁地域文化独具特色,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满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研究发展,加强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同时,利用满族文化的资源优势,进行合理适度开发利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我们将积极支持、协调和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满族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积极做好文物遗存的发掘、保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年来,省文化厅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技术和经费支持,先后对以沈阳故宫、赫图阿拉故城、东京城为代表的满族文物遗存实施了多项文物本体保护项目,排除了文物单位险情,为有效保护满族文物遗存,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创造了前提条件。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重点发掘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旅游文化资源,结合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发,已初步形成了集自然风光、民族文化、特色产业、旅游产品四位一体的旅游文化产业,省文化厅与省民委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协同合作,进一步促进了我省满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繁荣。

  2、制定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省文化厅始终高度重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的满族文物遗存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先后将多处满族文物遗存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防止在地方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对保护文物不利的情况。同时,对这些被定为保护单位的文物开展了文物本体保护看护、保护标志牌树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文物记录档案完善等多项工作,为切实做好满族文物遗存的保护利用、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加强基础调研和保护。省文化厅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等专项业务工作,对全省满族文物遗存的文物遗迹、馆藏文物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调查和登记,通过积极争取和努力,将腰站村和赫图阿拉村两个满族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并组织编制了保护发展规划,为全面实施满族文物遗存的保护做好了基础工作,摸清了馆藏满族文物家底,为开展满族文物保护研究、展示利用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提供了基础条件,为发展满族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同时,省文化厅、省民委共同配合加强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传承保护,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的命名和扶持等工作,建立满族文化传承人才储备机制;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加或举办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与节庆活动及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培育少数民族文化品牌;沈阳市政府加强对满族文化研究与发掘,将满族文化的抢救性发掘、非遗项目保护性传承和清文化学术研究、品牌打造等列入重点工作日程,已经培育并涌现出了一批学术带头人和非遗传承人;做好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做好满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

  二、建立满族文化博物馆,加强满族历史文化的发掘研究保护利用

  1、独立建馆有利于对我省独特的满族文化遗存进行保护传承、研究和展示利用。如果能建立一座满族文化博物馆,有利于我省文化满族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的需要,有利于加强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利用,有利于展示我省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完善我省博物馆体系,有利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高辽宁地域文化的知名度。该馆将作为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满族服饰、饮食、歌舞、习俗等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机构,是回望历史和关注人类发展、提高公众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教育基地和窗口。这方面,云南、贵州等其他兄弟省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借鉴。我们完全赞同并积极支持提案的建议。

  2、筹建国有满族文化博物馆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建立博物馆除需要有条件合适的场馆,还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诸多要件。利用已有场馆应先经产权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然后由政府主导协调机构编制人事部门负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审批、财政部门负责运行经费的划拨等,还有其他涉及到的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设立后,文化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在该馆的库房建设、陈列展览、藏品征集和管理、安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支持。我们将会协调博物馆方面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精心策划。同时,按照委员提出的建议,适时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征集相关设计方案、史料展藏品等工作。如果利用现有馆舍进行改造,还要考虑建筑的构造、用于展览的空间适宜性等问题,如果该馆舍本身就是文物,还要充分考虑馆舍本身的修缮保护利用问题。总之,筹建国有满族文化博物馆需要得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3、进一步加强满族文物遗存价值的挖掘保护、合理利用工作,不断加大满族文化研究利用力度。我省现新宾、清原、岫岩等满族自治县设有满族文化博物馆,沈阳市正在筹建锡伯族博物馆;省博物馆、辽阳市博物馆等举办有满族文化专题展览。目前,省博物馆正在筹备满族风俗展,此展将于今年年底完成,该展览展室面积1600平方米,内容涉及建筑、服饰、饮食、婚嫁、礼仪、祭祀、舞蹈等,配合现代声光电技术,在现场以1:1比例进行场景模拟实物展示,让观众有身临其境的参与体验感,这将是对我省满族文化展览的重要补充和对我省满族文化的全面展示。

  我厅将和有关部门继续协调加强对满族文物遗存的科学研究工作,为建立满族文化博物馆提供历史遗存、史料方面的基础条件。一是以沈阳故宫博物院清前史研究中心等为依托,广泛研究满族文化发展史、建筑历史沿革、传统布局、道路肌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加强满族文物遗存相关史料文物收集整理等基础工作,深入发掘满族文物遗存的历史、人文和社会价值,全面揭示其文化内涵。二是在业务范畴内,指导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切实做好满族不可移动文物本体、馆藏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满族文化资源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依托一宫三陵、关外三京等人文景观,发掘整合当地特色饮食文化和独特的自然资源,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多部门联合打造集民族文化、自然旅游、特色饮食、健身娱乐等为一体的满族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满族文化旅游品牌,开发旅游文创产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我们将进一步构建功能完善的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和配合促进满族文化博物馆的筹建,加强满族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合理适当利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以及促进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非常感谢您对博物馆事业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文化文物事业建设和发展!


                              辽宁省文化厅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