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关于在辽宁大中城市推进特色“城市书房”建设的建议》(第1276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春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辽宁大中城市推进特色“城市书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在大家熟知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之外,一些城市新建了许多以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命名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近年来,我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不断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目前全省有7个地区(沈阳24、大连9、鞍山10、抚顺1、营口1、盘锦7、葫芦岛市4)建设了城市书房,现有城市书房56家,城市书屋89家。

  一、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推动全省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2021年,我厅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中对我省创新培育公共文化空间,特别是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确定了发展目标。我们在培育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过程中,将坚持“人民城市”建设理念,提升城市文化治理能力,努力形成优质均衡,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拓展公共空间,营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作为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总体目标。2023年,我厅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通过案例评选、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各地建设一批管理先进、特色鲜明、与社区融合共生、有温度的文化社交中心,营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高品质文化空间,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发挥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

  推动各市以县区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城市书房、书屋为分馆的运行模式,延伸现有图书馆的服务空间,有效整合公共资源,科学合理流通,提高图书资源使用效益,满足不同阅读需求。充分发挥城市书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机构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美誉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2023年,以“悦读之光照亮城市”为主题在全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围绕打造“城市文化沙龙”、“书房展线”、研学活动、阅读打卡等系列活动,旨在让广大市民可以就近享受到有内涵、有温度、有情怀的公共阅读服务,让城市书房成为辽宁城市最具温度的文化新地标。同时用好省内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方式积极推动全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解决公共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公共阅读更好地融入百姓生活。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推动我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进一步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发展路径,为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政策支持,立足群众现代文化需求,积极探索复合型的公共文化服务,以多元、多样、精品、跨业态的功能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政策协同机制,用足用好公共文化优势资源,以公共文化服务广泛延伸扩面带动区域发展活力。在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过程中,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原则,鼓励各市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资源配送、统一技术支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管考评”的建设标准。引导、支持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城市书房建设,形成多方共赢的城市书房建设新机制,保障城市书房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以市级为单位,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动态评价体系。持续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估,建立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反馈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城市书房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