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设村史文化馆的建议》(第112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王永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村史文化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文化和旅游厅致力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辽宁省乡村文化的振兴发展贡献力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文件,在全省组织实施了基层公共文化重点惠民工程,乡村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及重视程度的不一,还存在着您所提到的乡镇文化历史资源挖掘不深、传承地域特色文化不够、建设具有鲜明特点的村史文化馆少等问题。因此,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省出台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作为保障机制

  省委、省政府两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6】32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63号),全面推进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利用中央支持我省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建设2218个村文化广场,补齐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文化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共同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文发〔2017〕16号)。文件中,明确积极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根据自身文化职能定位,参与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向乡镇和村文化建设发力,我们将根据全省乡镇各个村史特点,汇集各方力量尽其所能建设本村的村史文化馆,使其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这些要求,将有效促进各级政府对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视,为因地制宜传承村文化历史记忆提供有力保障。

  二、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创建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021-2023年度共命名中国艺术之乡7个,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4个。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乡镇为主,坚持重心下移、扎根基层,是全省深入挖掘和阐发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中蕴含的中华传统美德和价值理念,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源泉的杰出代表。根据我省31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普及规律及主要传承方式集体性、社会化的特点,建立了以文化技艺传承人为主导的导师群体,通过各个类别的培训基地定期对下一代技艺人才进行规范辅导、手把手传艺,从而培育了一支能够常态展演、展示的精品队伍。这些民间艺术队伍深入基层进行巡演,广泛宣传传统木版年画、海城高跷、剪纸、诗词文化,增强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氛围,提升民间艺术的社会关注度。目前已培养了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的近万名民间艺人和爱好者加入到传承队伍中来,有效发挥了乡贤工匠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特殊作用。

  三、积极推动村史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

  我省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建设文化强省,在《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进入“十四五”以来,已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4亿元,支持我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三类重点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着力补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短板。我厅高度重视并一贯支持村史文化馆建设工作,但是,单独建设村史文化馆非文化和旅游厅一家所能决定解决,对此,我厅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一道推进有条件的村先行建设,挖掘整理老物件、老照片、老故事,有序推进村史文化馆建设。根据全省乡村文化振兴发展需要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我厅将积极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将村史文化馆建设与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工作相衔接,对有基础条件的历史文化村进行重点扶持,推动村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加快村历史文化风貌复原,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把村史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考核措施列入政府文化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和推进,从而有效促进全省村史文化馆建设落地生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