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第1159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德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服务效能,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重点内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文件,在全省组织实施了基层公共文化重点惠民工程,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及重视程度的不一,还存在着您所提到的文化服务设施简陋,利用率不高,农村文化活动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群众参与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因此,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予以加强。

  一、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扶持力度

  为补齐我省公共服务短板,2018至2020年,利用经费1.14亿元共修建村文化广场2280个,基本实现了“一村一广场”的目标。补助修建的村文化广场建设面积均不少于800平方米,地面硬覆盖,配备宣传栏、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等设备,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村文化广场建设与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工作相衔接,基本具有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综合性功能。经过几年的重点扶持,全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服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2022年和2023年我们把基层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纳入重点工作中,持续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不开门、少见人、没经费、设施少”等突出问题,为基层农村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举办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在重大节点和“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文艺活动,旗帜鲜明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围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注入时代精神和人文内涵,创新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文化活动与时俱进,推动内容和形式深度创新。开展百姓大舞台、“大家唱”合唱展演、广场舞示范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群众文化品牌。每年定时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活动200余场,通过公共文化按需点单服务,经群众点单,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将戏曲文化送进全省乡村。三年来共赴700多个村开展戏曲演出和培训,满足乡村群众的文化需求,缩小城乡文化供给差距。尤其是“百姓村晚”在各市县均组织开展了乡村村晚的录播,村民登上舞台,自编自导自演,展现自己的生活,在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挖掘选拔一批有热情、有才华的优秀文艺人才,通过加强艺术培训、建立作品研讨提升机制、搭建演出展示平台等措施,造就一大批本土化的群众文化创作和活动“带头人”,引导、带动基层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积极培育、发展群众文艺团队。加大对农村广场舞、合唱等群众自发性文艺团队的扶持引导,在歌舞编排、骨干培训、器材配备上提供服务保障。

  三、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021-2023年度命名中国艺术之乡7个,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4个。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乡镇为主,坚持重心下移、扎根基层,是全省深入挖掘和阐发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中蕴含的中华传统美德和价值理念,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源泉的杰出代表。根据我省31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普及规律及主要传承方式集体性、社会化的特点,建立了以文化技艺传承人为主导的导师群体,通过各个类别的培训基地定期对下一代技艺人才进行规范辅导、手把手传艺,从而培育了一支能够常态展演、展示的精品队伍。这些民间艺术队伍深入基层进行巡演,广泛宣传传统木版年画、海城高跷、剪纸、诗词文化,增强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氛围,提升民间艺术的社会关注度。目前已培养了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的近万名民间艺人和爱好者加入到传承队伍中来,有效发挥了乡贤工匠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特殊作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