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激活非遗时代价值 为辽宁全面振兴注入文化新动能的建议》(第145044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张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活非遗时代价值,为辽宁全面振兴注入文化新动能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站位高远、视野宏阔,系统梳理了我省非遗资源在传承活化、产业转化、融合发展、传播推广、生态保障等方面面临的瓶颈问题,并提出了“传承焕新、产业振兴、融合创新、传播弘彰、生态护航”五大赋能行动,为我省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创新传承模式,扩大传承覆盖面
您提出的创新传承机制、拓展传承空间、深化记录研究等建议,直指当前传承体系的核心症结。我们拟从以下方面推进:一是积极推广“代表性传承人+青年传承者+专家学者”的“传承合伙人”模式,支持在条件成熟的非遗项目中设立传承创新工作站,推动师徒传承、院校培养、社会研习有机结合。持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提升传承人群综合素养。二是深入推进非遗在校园、在社区,非遗进景区、进商圈等活动,建设一批非遗传习所、体验基地和社区工坊。鼓励传承人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云授徒”“云展演”,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相关平台给予流量支持和运营指导,让技艺传授突破时空限制。三是加快推进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数字化采集工作,运用高清影像、三维扫描等技术手段,系统记录技艺流程与核心诀窍。支持科研机构开展非遗材料学、工艺学深度研究,为后续创新开发提供学术支撑。
二、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强化品牌培育
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龙头品牌、健全市场体系等建议,与我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高度契合。一方面,将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现有基础,规划引导“满族刺绣”“阜新玛瑙雕”等非遗项目形成区域性产业集聚区,完善孵化、研发、生产、展销等配套服务功能,降低中小主体创业成本,形成规模效应。同时,着力打造“辽宁非遗”省级公共品牌,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与品质管控规范。支持有条件的老字号非遗企业和创新工坊创立具有现代设计感的子品牌。持续开展省级老字号认定工作,推动其创新转型,形成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联动发展的格局。还将搭建线上线下融合的辽宁非遗产品展销平台,定期举办专业性非遗博览会和创意设计大赛。通过“辽作馆”建设,推动非遗产品进入高端商场、文创街区、机场车站等消费场景,提升市场可见度。探索建立非遗核心原材料追溯和供应保障机制,从源头保证产品品质。
三、深化“非遗+旅游”,推动非遗跨界融合
融合发展是释放非遗综合价值的关键,一方面结合全省文旅体商融合发展部署,设计开发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和研学旅行产品。在重点景区、历史文化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沉浸式、活态化的非遗体验场景,推出一批非遗主题民宿、常态化演艺和特色节庆活动,让非遗成为旅游目的地核心吸引力。推进沈阳、大连、抚顺、丹东、营口、铁岭和盘锦“非遗会客厅”试点单位建设,定期举办设计师与传承人对接工作营,鼓励将辽宁非遗元素融入家居、服装、文创产品和数字内容设计。支持博物馆、非遗馆利用VR/AR、全息投影等新技术,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与虚拟展示空间,拓展非遗的当代表达形式。将非遗工坊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支持传统工艺资源富集的乡村发展“一村一品”特色非遗产业,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增收。推动非遗与乡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相结合,丰富乡村文化供给。
四、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提升品牌活动能级
构建全媒体矩阵、打造标志性品牌活动、加强对外交流等建议,对提升辽宁非遗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立非遗新媒体传播矩阵与效果监测体系,统筹制作高品质的辽宁非遗纪录片、专题片与短视频系列,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联动投放。深化与头部网络平台的合作,策划开展“辽宁非遗守护人”“非遗种草”等线上线下互动推广活动,增强传播的年轻化表达与情感共鸣。另一方面在现有非遗节庆基础上,积极承办“跟着电影赏非遗”、2026年中国非遗年会、非遗焕新购物月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非遗活动,将其打造为集成果展示、产品交易、学术交流、文化引领于一体的标志性平台。同时将非遗精品项目纳入辽宁对外文化交流、旅游推介的重要内容,在高层互访、友好交流、民间往来等外事活动中,植入辽宁非遗元素,借助“外眼”“外嘴”,加强对外宣传,组织参加国家文化年、旅游年等重大活动,依托友好城市、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平台进行展示展演,以非遗为载体讲好辽宁故事。
五、强化统筹协调,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系统性保障措施是各项赋能行动落地见效的根本支撑,一是充分发挥《省文体旅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省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推动建立省级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科技、商务等多部门协同,形成政策合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制定完善《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非遗保护专项规章,适时推动完善地方性非遗保护法规,增加促进创新发展的专门条款,为实践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推动设立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依托省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非遗创意产业投资。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非遗企业和传承人开发专属信贷产品,降低融资门槛。三是积极对接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优化完善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为传承人和相关企业提供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维权援助等一站式服务。探索传统技艺、传统设计等特殊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行路径,切实保障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依托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开展非遗经营管理人才、创意设计人才专项培训。以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端创意团队参与辽宁非遗开发。组建辽宁省非遗保护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激活非遗时代价值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辽宁实现文化驱动振兴的重要路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积极推动将非遗创新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督导落实,努力让辽宁丰富的非遗资源真正“活起来”“火起来”,为全面振兴注入深沉持久的文化力量。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