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力量的建议》(第1129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王国林代表: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力量的建议》,我厅认为,您的建议意见很有针对性,且有必要。文旅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幸福产业,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才能真正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适应和满足市场需要的包括产品质量服务在内的产业体系,才能推动文化及旅游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就政府职能而言,既需要有合理的政策导向,同时也需要有效体制机制作为保障。当前,在我省部分地区存在着人才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人员机构编制少,甚至由于人员编制设置和配备不合理,有的地方存在有事没人干、而有的地方存有人没事干的问题,有待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理清、理顺政事关系等一系列不合理问题。现就您提出建议的答复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地推动机构更加进一步完善 

  新一轮机构改革是党中央统筹推进各类机构改革,完善国家治理的组织架构。同时也将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仅在中央政府层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地方各级权力配置也将得到优化,以更好地发挥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优,是在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通过改革,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2018年,我省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推动了党政行政机关改革的同时,坚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推动了教育、医疗、科研、文化、旅游等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在推动去行政化,破除逐利机制,强化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责任上做了有益的偿试。但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也不会一蹴而就,目前,对于个别行业、不同层级中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能不合理现象将会本着问题导向地重新规范调整,对各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理工作职能不清、人浮于事或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将会进一步调整。 

  二、开展人才提升工程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工程建设 

  坚持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要求加强人才教育培养,着力修订完善《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规划》;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加大力度对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各类事业服务人员以及高技能性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相关的人才政策;把大学生就业工程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程结合,采取多样化的鼓励政策,推进各地区与高校定向、订单培养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充实该行业人才队伍;在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学校建立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基地,积极争取设立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学院;对于文化旅游产业部门的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有效保证领导队伍的高效领导水平,保证从业人员的高质量服务。除此而外,选派旅游相关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到国内外其他旅游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水平旅游相关研究机构、院校等进行交流、学习,积极培养出一批集文化和旅游规划、教育、管理、投融资以及营销专才,建立一支适应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所需要管理和技能性人才队伍。 

  三、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升 

  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人才兴、产业旺”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有效推进文化和旅游管理体制、经营体制、运营模式、融资体制等改革,用人才支撑形成四大机制,形成政策激励机制、投资机制、监管评估机制和管理运营机制等,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从主“办”文化向监“管”文化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通过“服务、咨询、监督、调控”等方式,把文化旅游市场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