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棋盘山石台子山城遗址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争取专项资金和政策的建议》(第147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郭京代表: 

  十分感谢您关注、关心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您提出的关于棋盘山石台子山城遗址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争取专项资金和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我厅十分关注石台子山城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地方文物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石台子山城址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棋盘山风景区棋盘山水库右岸,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7~2006年,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石台子山城连续进行了10年的考古发掘,基本探清了山城的范围、结构和布局,清理出了城墙、城门、敌台、排水设施、蓄水设施、瞭望台、居住址等遗迹,发掘出土文物1000余件。2012年,《石台子山城》考古发掘报告集正式出版。多年来,沈阳市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开展石台子山城址保护工作,2012年争取64.6万元对石台子山城房子及蓄水池遗址进行了修缮,2014年争取了352.2万元对石台子山城墙体保护项目进行了修缮,2018年争取了72万元实施石台子山城安防工程。 

  二、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相关法规 

  为促进考古遗址保护、展示与利用,规范考古遗址公园的管理,有效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目前,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第三条规定“国家文物局负责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管理工作,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运营的组织实施。”其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址,可向国家文物局提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请: 

  (一)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保护规划已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三)考古工作计划已获批准并启动实施; 

  (四)具备符合保护规划的遗址公园规划; 

  (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 

  对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石台子山城目前尚不完全具备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请的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围绕石台子山城文物保护工作,我厅在业务范畴内将指导地方政府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推进《辽宁省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以石台子山城遗址保护利用为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用具体行动和成效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指导沈阳市文物部门继续做好石台子山城城址和青桩子城址的考古发掘工作。深化上伯官城址作为辽宁汉唐时期历史文化重要实物的研究,深入挖掘文物遗存的内涵和价值,丰富辽宁地域文化内涵。 

  三是指导地方政府和沈阳市文物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石台子山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加强文物价值传播,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传承好文化基因,广泛传播石台子山城历史文化遗存所蕴含的文化精髓。 

  四是支持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有效整合石台子山城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在地方政府对石台子山城历史文化遗存所开展的保护利用工作中,我厅将在业务范畴内积极协调专家进行指导。 

  五是指导沈阳市将积极争取石台子山城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为石台子山城保护及遗址公园的建设提供支持。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