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推动辽宁省乡村休闲生态旅游发展的建议》(第103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办公室

 

  金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辽宁省乡村休闲生态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辽宁乡村旅游发展基本情况 

  (一)乡村旅游产业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乡村振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要战略。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标志着乡村振兴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再次回到聚光灯下。“十三五”以来,我省乡村旅游产业获得迅猛发展,取得喜人成果。乡村旅游接待总人数22510.8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1650亿元,近二年年均增幅为14.5%以上。2019年以来,辽宁省乡村旅游吸纳农民就业人数近30万人,带动农民间接就业超过100万人,接待乡村旅游游客近2亿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省1169个乡镇中,涉旅乡镇280个,具备发展乡村旅游基础且已形成一定规模的行政村共计1311个,全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业户)近1万家(户),其中,农(渔)家乐7481家,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区点共计300余处,休闲农庄、乡村综合体200余处。乡村旅游已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二)涌现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乡村旅游品牌和成功案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通过出台《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发挥乡村旅游的综合带动作用,乡村旅游、乡村民宿蓬勃兴起,涌现出一批在北方具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品牌和成功案例,成为辽宁旅游新名片。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凤城市大梨树村、东港市獐岛村和葫芦岛市葫芦山庄乡村旅游区4地,入选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0家,入选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6家,全省乡村民宿入库数量已达600余家,共有30余人获选国家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成为文旅融合新典型。一批乡村旅游品牌脱颖而出,涌现出凤城大梨树生态旅游观光、沈北新区稻梦空间、大连金州新区紫云花汐、鞍山老院子等一批省内外知名乡村旅游品牌,以及沈阳浑南王士南村、大连旅顺小南村和向应街道土门子村、盘锦大洼区王家镇等一批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文旅融合推进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日渐丰富 

  “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文旅融合发展理念在我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将乡土文化、乡俗文化和乡村旅游资源深度融合,以文化乡,乡村旅游发展更具韧性和可持续性,乡村旅游产业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成为我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发家庭农场和休闲现代农庄等新业态,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突出“旅游+文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岫玉、紫砂、玛瑙、辽砚和满绣、剪纸等传统技艺传承,创新二人转、满族皮影、高跷、地秧歌等优秀民间戏曲曲艺表现形式,大力开发乡村文化旅游产品,让地域特色文化可触摸、可体验。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和旅游商品开发,本着“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的发展理念,打造以农业认养、果蔬采摘、特色美食为主题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引领旅游新风尚。最美旅游重点村打卡游、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游、春季赏花摄影游、夏季赶海避暑游、秋季赏枫徒步游、冬季冰雪温泉游、民俗文化体验游、乡村民俗乐享游、温泉民宿康养游、乡村特色采摘游等1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入选全国3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我省乡村旅游从乡村观光转向乡村生活,从简单建设转向特色化、精品化,从乡村旅游点转向乡村旅游集聚区(带),单一链条转向全产业链,从经济效益转向综合效益,推动乡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四)乡村旅游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日趋完善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好乡村旅游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我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依托浓郁的地域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乡村田园自然风光资源,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乡村环境建设等方面,因地制宜地推动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在乡村旅游的带动下,我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了全面提升,实现建制村文化广场全覆盖,实施“旅游厕所”新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旅游厕所向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倾斜,建设旅游厕所2000余座。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融合试点建设,目前建成5个国家级、57个省级试点单位。 

  (五)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所需政策已经确立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提到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三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乡村产业发展,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设。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遗,挖掘优秀农业文化深厚内涵,弘扬红色文化,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2020年11月5日,我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在沈北新区召开,提出做好乡村旅游发展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我省“十四五”时期乡村旅游发展,明确思路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分类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应该站在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和依托,深入挖掘和开发民宿文化资源,打造丰富多别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以乡村旅游产品所占的地位为标准,可以将我省乡村旅游产品分为三个层次,即核心产品、重点产品和一般产品,对应开发不同系列的乡村旅游产品。核心产品包括乡村生活体验游、乡村山水度假游,重点产品包括乡村风景观光游、乡村红色文化游、乡村康体养生游、乡村节事活动游,一般产品包括乡村会议游、乡村购物游、乡村美食游、乡村专题游。 

  (二)特色打造乡村旅游村镇 

  旅游村镇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村镇,是旅游产业特征鲜明、功能完备配套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和环境优美、品质高雅的居民生活区的完美统一体。依据我省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景观、民俗风情和文化、建筑风貌和人文历史、各类节庆展会活动等特征,开发培育多种类型的旅游村镇。年代相对救援,有历史文化渊源,村落完整,村内居民建筑保留完整、风格统一,城市化痕迹少、环境良好的村镇开发历史文化型;民俗文化气息浓厚,当地居民普遍掌握某种民间技艺,或者擅长某类民间手工艺制作,或者擅长歌舞表演活动,或者节庆、庙会具有特色的村镇开发民俗文化型;革命时期的重要地点,并且保留有一些遗址遗迹和传统特色的村镇,开发红色文化型。其他根据村镇做具备的资源优势,设计开发温泉度假型、山林养生型、滨湖生态型、特色农业型、创意农业型等特色乡村旅游村镇。 

  (三)聚合发展乡村旅游业态 

  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业、手工业等相关产业高度融合发展,形成新的混合经营模式,甚至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对旅游资源和客源市场联合开发经营。我省乡村旅游发展的未来必须从资源出售模式,向资源参与模式转变,全面参与到大旅游产业系统的深度合作。深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支持乡村旅游佟休闲、观光、科普、体验、养老、运动、中医药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以生态观光、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红色旅游等为重点的乡村旅游产品。引导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之间关联互动,优势互补,串联打造乡村旅游特色精品线路。 

  (四)多元开发乡村旅游市场 

  重视乡村旅游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塑造和提升乡村旅游品牌形象。整合分散的农村旅游产品,使其抱团走向市场、形成竞争合力。加强目标市场的科学分析力度,精准实施目标市场定位,统筹协调、部门联合、科学有序、上下联动,不断加大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完善推介机制。积极引导宣传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媒体等机构,将乡村旅游宣介列为重点工作内容,整合电台、电视台及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介资源,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宣传时段,加大乡村旅游名牌项目、精品路线及统一品牌形象的宣传,推动产品与市场实现充分对接。各级旅游部门要重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包装到宣传,抓好乡村旅游各个环节工作。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增加系列节会活动的频次,以增强产品的市场印象。完善乡村旅游信息营销及管理的网络传导与协调机制,推广乡村旅游网络预订服务。鼓励经营者采取专业的市场营销和网络宣传手段,科学合理地拓宽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渠道。加大对乡村旅游的公益性宣传频次与度。鼓励发展修学旅游,使其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推动课外教学课程赴广大乡村开展教学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支持高校及中小学校等,有序组织学生赴乡村旅游景区开展系列活动,包括参观考察、学习观摩、科技实验、生活体验、劳动锻炼,增强教育科普研究等环节与乡村旅游的联系。抓住新型养老兴起的趋势,关爱离退休人员参与旅游活动,使其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考虑老年人生理、心理需求,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合适的旅游线路与产品,满足“银发族”消费需求。 

  (五)精品开发乡村旅游商品 

  整合农民自发的小作坊式生产模式,培育有活力、有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灵活采取多种经营模式,鼓励和扶持乡村旅游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售后服务、实施品牌推广、提供旅游物流等服务。重点打造土特名产、风味食品、文化产品、手工艺品、旅游生活用品等一批具有鲜明的我省特色及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乡村旅游特产与纪念品等。深入挖掘我省文化内涵,将实用、精美、个性化等概念植入旅游商品的设计中。增强乡村旅游商品加工与生产者的品牌意识,重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及时注册和保护商标。讲好品牌故事、塑造文化内涵、宣传企业文化,在品牌的“真”“原”“纯”上做文章,提高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做大品牌。拓宽销售渠道,通过农庄、农场、农家乐、农户家庭自销的形式销售;与乡村市集、景区特产与纪念品商店、生活便利超市、网络电商等平台渠道合作,提高产品销售;紧密联系商品批发商及旅行社等,全方位拓宽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在繁华的城市商业区、客流量较大的旅游景区等附近,开设特色旅游商品或纪念品专卖店、超市等,全面拓宽乡村旅游系列产品的销售渠道。 

  (六)聚焦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品牌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必经之路。根据我省省情实际,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思路,全面优化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富有我省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在点上,实施以乡村旅游特色村镇、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为亮点,以农家乐、精品民宿及农家旅馆等为重点的品牌创建工程;鼓励乡村旅游点争创国家A级旅游景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争创现代农业庄园。在线上,创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根据季节变化规律,以点申线,计划清晰、重点突出、时令分明地打造和推出相应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具有显著资源优势、扎实产业基础、旺盛发展势头、较强示范能力的乡村旅游重点村。 

  (七)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加快完善乡村旅游的游客中心建设,加快旅游相关标识引导与解说设施建设,完善散客自助旅游相关服务,畅通自驾车旅游服务与安全救援体系,建设完善的旅游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商业银行等机构开展旅游相关的信贷支持业务,为游客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结算服务。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城市窗口区域,为游客免费提供详尽的乡村旅游咨询服务,在重点客源地交通站点等区域,设立重要乡村旅游景点的广告牌,在报纸、电视等媒体部门循环发布乡村旅游相关信息,及时提供乡村旅游点的客流、天气及票价等重要信息,为大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旅游信息服务。 

  (八)创新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建设 

  随着5G商用步伐的加快,在信息网络日益普及的形势下,应大力推进“互联网+乡村旅游”,建立完善的智慧乡村旅游平台。鼓励各地和旅游企业适时开发智慧乡村旅游项目与网络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向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延伸,高等级乡村旅游点要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乡村旅游相关单位通过抖音、快手、微博、微信及手机客户端等渠道,高效推送相关信息与新闻,实施精准网络营销,提供便利的网上支付等互联网服务。深入推动知名线上旅行商与线下乡村旅游企业开展密切合作。完善导航、导游、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引导乡村旅游向更智慧便捷、更人性化的方向发展。统筹乡村旅游信息发布及服务平台,为乡村旅游建设专用网站。同时,设置旅游咨询分中心,推广多媒体互动式触摸屏,全面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区的信息化水平。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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