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新冠疫情下加强文旅行业管理的建议》(第135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刘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冠疫情下加强文旅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文旅产业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疫情发生以来,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责任,坚决执行防控要求,在调研基础上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尽早重建信心,走出困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疫情以来,以人员流动和相对集聚为特征的文旅产业,是受新冠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产业之一。文旅产业经营状况出现急速下滑之势,文化旅游企业收入出现阶段性、断崖式的大幅度、大面积下滑,甚至出现企业停摆、收入归零的极严重后果。疫情发生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行动,从加强各级财政投入、土地等要素供应、金融保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发,持续释放旅游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红利,激发了旅游市场主体活力。

  (一)及时掌握文旅产业受疫情影响情况。今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文化和旅游行业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战场。全省文旅企业服从全省疫情防控大局,按时关停冰雪等全部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均处于歇业和半歇业状态;取消组团出境旅游;旅游运输企业基本处于停业状态。为及时了解企业损失情况,省文旅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统计上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全省文旅产业经济运行影响的通知》,汇总全省文旅行业疫情期间遭受的损失情况。各类经营性文化和旅游企业共计2031家上报了损失数据,其中文化企业1193家,旅游企业838家。由于疫情影响,全省文旅企业受损严重。在确保全省防疫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同时,各类旅游市场主体付出了较为惨痛的经济代价。为帮扶文旅企业渡过难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旅企业的经营状况,由省文旅厅负责起草并制定了《辽宁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辽新疫防指〔2020〕26号)并以省防疫指挥部名义印发。

  (二)暂退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80%。按照政策要求,全省共有符合“已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条件“暂退标准为现有缴纳数额的80%”的旅行社1513家,存缴保证金总金额40326.9万元,可暂退总金额32261.52万元。其中,1027家旅行社自愿申请暂退、17家申请延期暂退,367家自愿放弃暂退;另73家因旅行社注销或法院冻结等原因不具备暂退条件。截至目前,共有1027家旅行社申请暂退80% 保证金,共暂退保证金24978.78万元,其中出境社186家15259.9万元、国内社841家9718.88万元,办结率100%。省文旅厅要求各市采取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简化流程等服务措施,确保此项政策顺利落实,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暂退保证金的政策有效地舒缓了旅游企业现金流的压力。

  (三)财政资金帮扶冰雪等重点旅游企业。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省级帮扶企业专项基金用于旅游企业纾困帮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帮扶企业范围、认定标准和帮扶标准,组织各市旅游企业申报省财政帮扶企业专项基金,通过审核的共计66家冰雪(滑雪场和嘉年华企业40家、旅行社26家),共计下拨资金4795万元。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旅游企业帮扶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将资金尽快拨付到企业,要求各市文旅部门要明确资金分配原则标准,构建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切实用好财政帮扶资金,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抢抓机遇提振文旅消费,助推全面、全方位振兴。截至目前,各市财政部门已将资金拨付企业。同时,为了对文旅企业进行及时纾困,省文旅厅紧急协调省财政厅,对旅游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项目贷款贴息的16个项目合计1740万元的奖补资金尽快下摆。目前,已经完成资金下摆。最近又协调财政厅同意了对2019年“引客入辽”成果较好的旅行社进行奖励,共计1000万元,将有效缓解重点旅行社的生存压力,保住核心旅游企业。

  (四)加强旅游企业的金融对接服务。省文旅厅给各市印发《关于统计上报文旅企业意向申请低息贷款情况的紧急通知》,全省共计调度了332家文旅企业,贷款需求合计146亿元,按照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分类,拟联合省金融监管局给各大金融机构(主要大银行)发函,商请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文旅企业共渡难关。省文旅厅给各市印发了《关于组织做好全省文旅企业融资贷款的函》,就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进行了政策解读,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接,下发各市联系机构及联系人名单,指导各市全面展开文旅企业争取再贷款额度的工作,与人民银行贷办处以及再贷款授信银行进行对接,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分配给全省的80亿元再贷款额度以及省财政贴息1%的优惠政策,协调各市进行贴息政策配套(比如沈阳市对旅行社贷款贴息1%),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撬动各大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产业项目的贷款融资。组织沈阳、抚顺、辽阳、盘锦等地重点文旅企业对接省交投的转贷基金。调度抚顺丰远热高与华侨城合作,与交通银行协商给丰远热高贷款事宜。此外,省文旅厅启动了融资平台建设,对接省人才基金和省农商行,将全省11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69个示范基地全面嫁接到人才基金的平台上,通过人才贷等措施支持文化人才创新创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五)全省文旅企业线上培训收到成效。省文旅厅联合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共助文旅 抗击疫情”主题公益在线培训活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工作人员、文化和旅游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共2138人参加了为期21天的在线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旅游景区创建提升、文旅融合发展、全域旅游验收指导、景区宣传营销等方面。全体培训人员在线上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分组讨论,提交心得体会等形式,深化巩固学习效果,参训人员的旅游专业素质,旅游服务能力和应对紧急事件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为了推动在线培训的常态化,还制定了《利用微信群在线学习的实施方案》,目前常态化培训已经开启,组织省委党校教授进行了授课。

  (六)积极防疫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把握疫情过后旅游市场将出现的结构性反弹机遇,省文旅厅针对疫情后国内旅游市场需求出现的新变化,并结合辽宁文化旅游的资源特点,制定了《“拥抱自然 畅游辽宁”宣传推广营销方案》,组织各地筹备推出户外生态旅游产品。在央视开展辽宁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在首都机场、火车站、地铁等进行户外媒体推广辽宁文化旅游品牌和春夏旅游产品。制作了辽宁四季旅游风光片,拟在外交部全球推广会上宣传辽宁自然山水风光,组织指导各地及旅游企业策划研发春夏旅游主题推广活动和产品线路,倡导散客自驾亲子家庭休闲游,启动省内周边游市场。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83家A级景区和544家旅行社恢复运营,复工率分别达到了74.8%和35.6%,全省共计恢复旅游重点项目开工建设166个,完成投资额达38.8亿元此外,还整合全省考古资源和力量,对省政府纳入年度重强抓的100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前置考古勘探,支持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开复工建设。

  (七)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提升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满意度为工作目标,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确定2020年全省村文化广场建设名单的通知》,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对全省村文化广场建设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和2020年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在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下,克服不利因素,积极推动村文化广场建设,确保了全省村文化广场建设有序开展。

  二、下一步落实政策的主要举措

  疫情带来的风险挑战也是发展机遇,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从落实相关政策中引导文旅企业做大做强,为今后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一)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各项政策落实责任制,组织各市加强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二是建立文旅重点项目包联制度,会同金融机构对接各大金融机构,利用政策组合拳引导金融机构给文旅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推动文旅项目建设,扩大文旅项目投资;三是支持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新业态,推动文旅企业提升品质和综合竞争力;四是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扩大“引客入辽”,协调解决文旅消费中的法律纠纷,优化审批流程,持续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促进文旅企业减亏增盈,扩大收入;五是建立省市联动机制,共同解决文旅企业共渡难关的实际困难,同时对于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按月度进行汇总分析。

  (二)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支持旅游企业加大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力度。对拟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完善审批手续,促进早日开工。督促在建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形成新的供给能力。建立重点文旅项目领导包联责任制,帮助企业落实土地、税收、资金等方面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共同形成应对疫情影响推动项目建设的整体合力。充分利用国家专项债券相关政策,支持各地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开发重大文旅项目,打造精品旅游路线。

  (三)支持旅游企业稳定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企业采取市场化模式,合理压减运营成本,控制非必要现金支出,积极采取更多自救方式止损。积极发展线上业务,扩大收入来源,拓展非接触经济、宅经济等领域。优化供应链管理,寻求上下游企业抱团取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物资运输以及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和自媒体平台,加强企业品牌、企业文化和优势产品的线上营销。科学研判疫情带来的市场需求,积极转型升级,采取补短板强弱项措施,持续优化企业的经营结构、产品结构和人才结构,大力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创新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力争稳定企业运营。

  (四)支持开发适应新需求的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引导旅游企业围绕疫情引发消费市场的新变化和新需求,大力推进产品创意创新和服务提质升级,不断提高产品的文化含量、生态含量和科技含量。结合疫情过后市场需求变化,充分挖掘全省温泉、森林、海洋、湿地、冰雪等自然资源优势,引导旅游企业大力开发自驾露营、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亲子旅游、特色民宿、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休闲度假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业态和新产品;推动5G、4K、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的创新应用。

  (五)统筹做好重要客源地市场宣传营销。大力实施辽宁形象提升工程,以“辽宁特色文化”、A级景区、度假区为重点宣传对象,建立省、市、县及企业四级联动机制,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开展广泛合作。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及“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开设视听和线上专题节目、互动话题,助力企业在疫情过后尽快集聚客流,扩大消费市场。针对春夏季节旅游特点和客源群体,开展系列主题和精准客源营销推广活动,着力推介“文化+旅游”“生态+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组织并支持政企联合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激活消费潜力,促进疫情后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

  (六)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坚持文旅融合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特色优势,以民宿经济为引领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打造区域特色鲜明、影响力大、辐射带动力强的辽宁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一是优化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结合辽宁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共计七大项,十九条措施和政策支撑,为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会同省发改委启动了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候选单位的推荐工作。共有36个村子进入专家评审阶段,最终辽宁共有9个村成功通过评审环节,荣获全国首批乡村旅游重点村。三是利用旅游专项资金扶持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全省利用旅游专项资金对16重点项目贷款进行贴息补助。四是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以“兼顾文化和旅游,突出文旅融合,注重社会效益,从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选拔”为侧重点,进行全面选拔培养,全省共有毛正新等15人获评国家级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五是以发展民宿经济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推动乡村旅游民宿名录库建设工作。

  (七)加快制定促进消费提振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制定辽宁省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措施,各地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相关配套奖补政策。提前做好调研谋划,抢抓疫情过后广大群众更加关注健康、热爱生命的消费趋势,有序开放宾馆饭店、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等,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建设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力开发夜间消费产品。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大力推行线上线下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培育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消费新模式,鼓励各地区适时推出主题旅游、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辽宁人游辽宁”优惠体验活动,支持开发和推广“辽宁特色礼品”等地区特色手工艺品和文创产品。积极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推动旅游消费活力释放。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