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 “城市书房”和“城市书屋”建设的建议》(第105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苏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书房”和“城市书屋”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在大家熟知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之外,一些城市新建了许多以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命名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近年来,我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全省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不断满足人们文化需求。

  一、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推动全省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2021年,我厅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中对我省创新培育公共文化空间特别是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确定了发展目标。我们在下一步培育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过程中,将坚持“人民城市”建设理念,提升城市文化治理能力,提升城市文化治理能力,努力形成优质均衡,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拓展公共空间,营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作为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各市在城市商圈、重点景区、文化创意园区等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打造一批数字阅读、文化沙龙、简餐饮食等内容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兴业态。同时积极推动将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等改造,创新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

  一是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推进我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2021年,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方案》,我厅在培育典型阶段,注重突出“美”“好”“新”等特色,引领城乡文化空间建设,创新打造优质公共文化空间,包括基层文化空间、公共阅读空间、美丽乡村空间、商圈文化空间、跨界文化空间等,其建设和运营方式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目前我省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重在基层,分类推进”的原则,遴选推介一批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向、具有创新价值、服务城乡基层、群众认可度高的高质量发展案例参加国家的遴选。通过参加国家高质量典型案例文化空间类培育,持续推进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二是用好省内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方式积极推动全省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解决公共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公共阅读更好地融入百姓生活。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创新发展我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进一步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发展路径,为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政策支持,立足群众现代文化需求,积极探索复合型的公共文化服务,以多元、多样、精品、跨业态的功能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政策协同机制,用足用好公共文化优势资源,以公共文化服务广泛延伸扩面带动区域发展活力。在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过程中,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原则,鼓励各市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资源配送、统一技术支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管考评”的建设标准。引导、支持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城市书房建设,形成多方共赢的城市书房建设新机制,保障城市书房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以市级为单位,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动态评价体系。持续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估,建立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反馈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