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会议《关于打造寓教于乐特色文化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建议》(第119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 编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公共服务处

李晓波代表

  提出的关于打造寓教于乐特色文化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建设,对于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传承和弘扬乡村文化、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提高乡村旅游品质、增加就业机会以及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和文件,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重点惠民项目建设,举办了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取得了一些进展。现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予以加强。

  、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扶持力度

  一是补齐我省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宣传思想文化专项、省级艺术事业发展专项等资金,支持发展乡村文化发展。2018至2020年,利用经费1.14亿元共修建村文化广场2280个,基本实现了“一村一广场”的目标。补助修建的村文化广场建设面积均不少于800平方米,地面硬覆盖,配备宣传栏、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等设备,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村文化广场建设与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工作相衔接,基本具有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综合性功能。经过几年的重点扶持,全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服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2022年和2023年,我们把基层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纳入重点工作中,持续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解决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不开门、少见人、没经费、设施少”等突出问题,为基层农村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支持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移风易俗小戏小品大赛”、“发现乡村阅读榜样”等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艺术事业发展。

  三是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推动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主体责任,提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科学评估文化站设施建设和服务效能情况,发挥评估定级结果的导向作用,将其作为统筹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示范宣传优秀典型,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举办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一是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在重大节点和“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文艺活动,旗帜鲜明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围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注入时代精神和人文内涵,创新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文化活动与时俱进,推动内容和形式深度创新。开展百姓大舞台、“大家唱”合唱展演、广场舞示范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群众文化品牌。每年定时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活动200余场,通过公共文化按需点单服务,经群众点单,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将戏曲文化送进全省乡村。三年来共赴700多个村开展戏曲演出和培训,满足乡村群众的文化需求,缩小城乡文化供给差距。尤其是“百姓春晚”在各市县均组织开展了乡村春晚的录播,村民登上舞台,自编自导自演,展现自己的生活,在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挖掘选拔一批有热情、有才华的优秀文艺人才,通过加强艺术培训、建立作品研讨提升机制、搭建演出展示平台等措施,造就一大批本土化的群众文化创作和活动“带头人”,引导、带动基层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积极培育、发展群众文艺团队。加大对农村广场舞、合唱等群众自发性文艺团队的扶持引导,在歌舞编排、骨干培训、器材配备上提供服务保障。

  二是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21-2023年度命名中国艺术之乡7个,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4个。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乡镇为主,坚持重心下移、扎根基层,是全省深入挖掘和阐发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中蕴含的中华传统美德和价值理念,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源泉的杰出代表。根据我省31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普及规律及主要传承方式集体性、社会化的特点,建立了以文化技艺传承人为主导的导师群体,通过各个类别的培训基地定期对下一代技艺人才进行规范辅导、手把手传艺,从而培育了一支能够常态展演、展示的精品队伍。这些民间艺术队伍深入基层进行巡演,广泛宣传传统木版年画、海城高跷、剪纸、诗词文化,增强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氛围,提升民间艺术的社会关注度。目前已培养了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的近万名民间艺人和爱好者加入到传承队伍中来,有效发挥了乡贤工匠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特殊作用。

  三、持续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培育乡村产业新动能

  一是创建乡村旅游品牌。搭建乡村旅游发展平台。确定了首批支持建设的1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及具体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210个,其中,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7个,抚顺赫图阿拉村、大连小南村、丹东大梨树村和大鹿岛村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世界“最佳旅游乡村”遴选项目库。大连市旅顺口区获评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这些重点村镇发挥了全省乡村旅游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二是创新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深入挖掘辽宁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有品质、有温度、有活力、有灵魂,受游客喜欢的精品旅游线路,我厅面向社会开展了以“山海有情 天辽地宁”为主题的辽宁最受游客欢迎的旅游线路征集活动。策划“爱上黑土地 乡约在辽宁”辽宁省乡村文化旅游季系列活动,打造辽宁乡村旅游专属IP,宣传推广100个乡村旅游新场景。会同省商务厅共同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打造乡村文旅消费新场景、带动乡村特色产品销售、促进城乡消费增长。

  三是策划宣推乡村旅游线路。编制《辽宁乡村旅游线路手册》,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8条。策划20条线路入选“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条线路入选“游购乡村 欢聚过年”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四是制定政策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出台《辽宁省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举办全省乡村旅游文化活动,对新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23年,对获评第四批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3个镇和6个村转移支付资金1200万元。

  四、抓乡村文化旅游人才培养,提升助力乡村振兴能力

  一是用好国家项目。以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为抓手,培养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2023年度,我省15人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人员名单,1人入选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资助人员名单。

  二是活用“千万工程”经验。2023年,在锦州试点,培训驻村干部700余人。联合省委组织部,将农文旅融合相关培训内容纳入新一轮驻村干部岗前培训课程,下发《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训提纲》,提升驻村干部在推进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的能力素质。

  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