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打造汉卿体育场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点的建议》(第1286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文物保护处

韩春艳代表:

  十分感谢您关注、关心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汉卿体育场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汉卿体育场基本情况

  (一)文物基本情况。汉卿体育场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1号,始建于1928年,框架结构,地上1层,地下1层,平面呈U字形,东西两侧为3层看台,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北大学旧址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二)文物产权情况。汉卿体育场产权单位为沈阳体育学院。2006年,沈阳体育学院搬迁后,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沈阳体育学院利用资产置换方式建设新校区的批复》(辽政〔2005〕341号),于2007年与沈阳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泽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将汉卿体育场转让给军泽公司。沈阳市文物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的规定,立即向沈阳体育学院及军泽公司发函要求停止对汉卿体育场拆改开发,并责成其加强对汉卿体育场养护维护。2008年,国家文物局在《关于整体搬迁“汉卿体育场”实施异地保护的意见》(办保函〔2008〕85号)中明确:建议对汉卿体育场实施原址保护。至此,汉卿体育场的土地变更手续并未进行,汉卿体育场的产权单位仍然为沈阳体育学院。

  (三)文物保护管理情况。多年来,国家文物局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汉卿体育场文物保护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曾多次下发文件督促文物所在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做好汉卿体育场文物保护工作。沈阳市委、市政府及市文物局也积极推动汉卿体育场保护利用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等方式,研究妥善解决补偿问题和推进原址保护利用工作,要求沈阳体育学院履行文物产权单位安全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二、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3月4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召集省教育厅、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市文旅局、皇姑区政府、皇姑区文旅局、沈阳军泽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汉卿体育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协调会。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学习了蔡奇同志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上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化遗产的讲话精神;传达了省领导对汉卿体育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要求;介绍了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汉卿体育场保护的密切关注;通报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将对因保护不力等因素造成文物遭破坏的情形,进行严肃追究责任的形势背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有关规定作了说明。提示各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好汉卿体育场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与会人员在对汉卿体育场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后,分别发表了工作意见。省教育厅表示,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沈阳体育学院做好汉卿体育场保护相关工作。沈阳市文旅局表示,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汉卿体育场修缮工作,研究谋划后续活化利用和对外展示工作。皇姑区政府表示,将积极落实文物所在地政府的工作责任,继续做好汉卿体育场日常看护和检查巡查等工作。沈阳体育学院表示,作为产权单位同意对汉卿体育场进行修缮并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但依据其与沈阳军泽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协议,不能承担修缮工作,应由使用单位沈阳军泽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修缮工作。沈阳军泽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同意对汉卿体育场进行修缮,不予阻拦,但不承担具体修缮工作。议商定一是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搁置争议,尽快启动汉卿体育场修缮工作。二是由汉卿体育场所在地政府(市、区)、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军泽房地产开发公司三方进一步会商,确定文物修缮责任主体单位。三是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修缮工作中做好资金争取、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此情况已向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姜有为作了专题汇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98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汉卿体育场的保护和利用。

  一是深化汉卿体育场作为近现代历史文化重要实物的研究,丰富辽宁文化内涵,推介全省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

  二是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传播汉卿体育场为代表的近现代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

  三是协调解决好汉卿体育场修缮责任主体单位问题,积极向国家文物局争取汉卿体育场修缮立项和资金支持,做好修缮工作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工作。

  四是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