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车向忱旧居纪念馆的建议》(145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

 

  牟维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车向忱旧居纪念馆的建议》收悉。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建立车向忱旧居纪念馆的建议,我们在此深表谢意,感谢您对辽宁省博物馆事业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针对您的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车向忱旧居相关情况 

  5月15日,我们会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对车向忱旧居进行现场走访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车向忱旧居,建于1923年,原来是日本南满铁路株式会社职员住宅。建筑面积264平方米,楼上和楼下共有8个房间,包括卧室、书房、办公间、厨房、卫生间和锅炉房等。2008年沈阳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该栋建筑的产权单位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使用单位为沈阳铁路局工会,现由其下属铁路图书馆使用。 

  3、建筑整体外观保存较好,内部装饰与装修还多保留原有构件,部分地方存在墙皮脱落和渗水情况。 

  二、纪念馆建立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博物馆(纪念馆)设立条件如下: 

  1、具有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2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3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5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车向忱旧居现状,在纪念馆建立和运行中,我厅将做好以下工作: 

  1展厅方面。我们完全赞同利用车向忱旧居作为馆舍,这样的纪念馆具有非常强的历史环境感。我厅可邀请专家协助馆方对陈列展览区、藏品库房区、文物保护技术区、公众服务区和办公区等方面的设计,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2、展览方面。为了更好地收藏、保护革命家遗物和相关资料,我厅将组织协调相关专家,对陈列大纲、展陈设计进行指导,并在纪念馆筹备期间,积极组织省内其它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人员,上门对拟从事陈列、宣教、保管、技术保护、安保等方面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也可协调相关业务人员赴省内其它博物馆(纪念馆)进行现场交流学习。 

  3运行方面。根据相关博物馆管理办法规定,应由地方政府设立法人机构,组织陈列展览、藏品保管、文物保护等专业人员对纪念馆运行进行日常维护。在沈阳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协办意见中,明确纪念馆的日常经营管理可由沈阳铁道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4、经费方面。待纪念馆建成后,我厅将积极配合纪念馆组织专家队伍对收藏文物开展文物定级工作,确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积极配合纪念馆向国家文物局或省财政争取“展陈改造、文物保护”等国家专项补助经费;在以后国家文物局组织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申报时,积极主动配合纪念馆申报免费开放补助经费。 

  5、宣传方面。我厅将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加大对车向忱纪念馆的宣传力度,协调省内其他博物馆引进纪念馆的专题展览,积极宣传老一代革命家为党的统一战线和教育事业所做卓越贡献,以及为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而奋斗的革命精神。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