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建议》(135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1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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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总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以构建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目标,以名录体系建设、传习场所建设、支持传承人传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建立机构、完善制度、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呈现出辽宁特点。 

  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 

  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传承和弘扬辽宁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率先在2014年11月27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科学保护为引导,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省级以上名录项目保护为重点,以濒危项目抢救为优先,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以整体性保护为方向,以传承发展为目标的辽宁特色保护体系。 

  截至2016年12月,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67项,省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含国家级名录)248项,对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保护力度,根据不同类别、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类保护。今年,将开展第六批省级和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评审和申报工作。 

  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目前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58人,省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含国家级传承人)195人。针对近几年在保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使传承工作更加符合非遗的保护规律,更加科学、有序、深入地向前发展 

  一是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认定工作。制定《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在全省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薪火工程计划,确定了 15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为传承师傅,明确带徒39名,促进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开展。2018年,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我省有20名传承人榜上有名,这是我省在传承人认定中数量最多的一次。通过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切实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考核机制和非遗保护单位的考核机制。今年将制定出台《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评估办法》,加强对传承人和对项目保护单位的年度考核,以提高传承人履职水平和保护单位的项目保护能力。 

  三是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是国家非遗保护方面重要战略工程,在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首批验收的238个项目中,我省有24个项目列入首批验收。2018年,已完成我省首批7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任务。其中,记录我省古渔雁民间故事传承人刘则亭和医巫闾山满族剪纸传承人汪秀霞的两个项目荣获全国优秀项目。 

  三、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机制 

  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沈阳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承办满族刺绣、岫岩玉雕、阜新玛瑙雕、辽西木偶戏、皮影戏、评剧、海城喇叭戏共6期培训,培训传承人群300人。通过培训帮助传承人群激发创作潜能,丰富作品题材,拓展应用空间,解决发展难题,引导跨界交流与合作,培养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才。2019年3月,辽宁鼓乐培训班成功开班,开启了今年对非遗传承人群的研培工作。同时,我厅与省教育厅协调,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鼓励非遗传承人走进地方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学徒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引入职业院校课堂,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序传承和发扬。 

  四、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体系 

  一是积极利用每年的“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特别是从2012年到2018年连续7年分别在沈阳、抚顺、朝阳、铁岭等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是利用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进行展示宣传互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文化活动。 

  三是文化惠民活动取得新突破。我们认真组织全省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文化惠民活动,采取统一名称、统一主题、统一标识、统一口号,足迹遍布全省14个市的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社区、村屯、敬老院、厂矿企业、部队军营,惠及观众近14余万人,扩大了非遗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开创了文化惠民的新模式,真正实现了文化惠民。几年来累计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惠民活动1000余场(次)。2018年,为更好贯彻省政府“重强抓”工作任务,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厅主管领导亲自参与方案制定,率先垂范参加活动,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全省共完成省政府规定任务300场,超额完成224场,累计共完成524场。2019年,预计完成省政府规定任务100场。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