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奉国寺申遗工作的建议》(1367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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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奉国寺申遗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关注、关心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 

  义县奉国寺大雄殿于2012年与山西应县木塔以“辽代木构建筑”一起捆绑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奉国寺大雄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保护工作。2016年,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申遗工作)2016年12月,辽宁省政府调整了辽宁省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成员。2013年,锦州市政府成立了奉国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奉国寺大雄殿保护和申遗工作。 

  一是组织项目单位先后编制、上报、实施了奉国寺大殿抢险工程、奉国寺大雄殿彩绘泥塑保护研究前期勘察项目、奉国寺大雄殿壁画保护修复研究及设计工程、奉国寺大雄殿彩绘泥塑保护一期等工程。截止目前,共争取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879万元,后续专项补助资金继续申请中。 

  二是组织编制上报了《奉国寺文物保护规划》,并已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 

  三是经积极努力,奉国寺被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列入“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库重点项目,最高可得到专项补助资金1200万元。 

  四是省文物局已与山西省文物局积极沟通联系,2014年,辽宁省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锦州市、朔州市政府,义县、应县县政府就义县奉国寺大雄殿和应县木塔联合申遗事宜在山西应县进行过深入磋商。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 我厅继续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申报工作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等相关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立法和规划前期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指导、协助地方政府继续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专项补助经费,实施义县  奉国寺相关文物保护工程。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