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1160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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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杨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目标。我省农村基层一些地区因受财政状况影响,公共文化建设落后的状况还比较突出。因此,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扶持力度,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已成为我省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为了落实好这一目标,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不断地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

  2016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63号),2017年为补齐我省公共服务短板,对全省不足300平方米的乡镇文化站,不足50平方米的村文化室补助资金3000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又对全省140个乡镇、280个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补助资金960万元,积极推进文化资源整合。具有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综合性功能,并配备文体设备和器材,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此充分发挥示范点的标杆作用,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效能。

  二、加强村文化室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工作

  认真落实“省两办”文件精神,力争村(社区)文化室配备1名兼职管理人员,实现文化活动场所有人管、活动有人抓。继续开展“万村基层文化培训工程”,加强对农村文化人才培养。在做好“周末百姓大舞台 ”等惠民公益演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农民品牌团队”培训等文化培训工作,变“送文化”为“种文化”,解决农村文化发展不平衡、管理人员少、活动质量偏低的现状。

  三、积极推进“七个一百”文化创建和“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创建一批县(市、区)基层群众文化项目,发挥导向示范作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2015年,在全省建立百个县区特色群众文化基地、百个基层文化示范广场、百支文艺下基层骨干队伍、百个文艺辅导基地,评选百个群众自办文化典型、百部群众原创优秀文艺作品、百名“群文之星”,全面提高群众文化建设水平。2018年5月,省文化厅依据文化部办公厅新出台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2018—2020年度“辽宁省民间文化之乡”命名评审工作。此次命名了28个文化艺术之乡,以乡镇(街道)为主,坚持重心下移、扎根基层,进一步推动全省民间文化繁荣发展,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感谢您对辽宁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文化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