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给盖州市辽剧团冠以省名的建议》(106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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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英代表:

  你好,现就您的《关于给盖州市辽剧团冠以省名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辽剧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辽宁省文化厅认为从辽剧艺术发展的角度,您关于给盖州市辽剧团冠以省名的建议对辽剧事业及盖州市辽剧团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发、创新性发展。辽剧作为我省特有的地方剧种,省文化主管部门有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戏曲的扶持力度,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地方戏曲精品。

  省文化厅对辽剧的发展高度重视。一是积极鼓励、支持辽剧创作发展,搭建辽剧展示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推介辽剧,扩大辽剧影响。多次组织专家赴盖州市辽剧团等单位,对辽剧剧目创作进行研讨,帮助修改打磨提高,辽剧《养女情》、《圆谎》等剧目先后在省艺术节上演出。推荐盖州市辽剧团两度参加中宣部、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地方戏曲展演,文化部部长雒树刚等同志观看并给予高度评价;推荐盖州市辽剧团两度参加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展演;多次选拔盖州市辽剧团参加辽宁省各界人士迎新春茶话会文艺演出。在不同层面大力推介辽剧,让辽剧被更多的观众所熟悉、关注。二是积极加强辽剧人才培养、系统研究整理辽剧发展脉络。省文化厅多次推荐盖州市辽剧团相关人员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基层院团长培训班、戏曲人才培养“千人计划”等项目,扎实有效加强辽剧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组织撰写《辽剧论述》等专著,理清辽剧发展历史,做好剧种本身学术建设。

  下一步,省文化厅将继续鼓励引导辽剧艺术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努力扩大辽剧影响力,扎实推进辽剧事业继续发展。


                              辽宁省文化厅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