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
主持工作:朱小桐(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