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阳市沈河区胡魁章笔墨博物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辽文物发〔2023〕111号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沈阳市沈河区胡魁章笔墨博物馆设立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沈阳市沈河区胡魁章笔墨博物馆符合《博物馆条例》等有关要求,申报材料完备,同意备案。
二、该博物馆性质: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邹新;馆址: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128-4号(17门)。
三、该博物馆应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的登记手续,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众开放。
四、你局作为该馆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该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博物馆运营、藏品研究、陈列展览、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特此批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3年5月15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ICP备0700246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6954
网站地图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