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阳市沈河区胡魁章笔墨博物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9日

来源:博物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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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沈阳市沈河区胡魁章笔墨博物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辽文物发〔2023〕111号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沈阳市沈河区胡魁章笔墨博物馆设立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沈阳市沈河区胡魁章笔墨博物馆符合《博物馆条例》等有关要求,申报材料完备,同意备案。

  二、该博物馆性质: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邹新;馆址: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128-4号(17门)。

  三、该博物馆应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的登记手续,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众开放。

  四、你局作为该馆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该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博物馆运营、藏品研究、陈列展览、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特此批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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