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鞍山驿堡西城门修缮工程方案的意见
辽文物行政〔2023〕39号
鞍山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鞍山驿堡西城门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暂不同意鞍山驿堡西城门修缮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补充和完善:
(一)本次工程应依据立项批复意见,控制工程内容和范围,本工程应侧重于城门原状加固,并对破损城门墙面进行适当的整修,严格控制局部拆砌量和砖面剔补量。
(二)细化病害勘察,明确城墙出现裂隙的原因,除南侧角柱石外闪、压梁石折断外,是否还有其它因素致使结构失稳,设计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维修方案设计应以最大限度保留城门原始遗存为原则,包括1986年维修与原始建筑遗存形制相符合的部分。在未发生结构失稳的前提下,不应对雉碟、女墙全部拆除重砌,对水泥痕迹可用灰浆进行处理,避免对本体现状过多干扰。
(四)补充、细化拆砌压梁石下松散券墙、压梁石、角柱石的预防护支顶措施,确保在拆砌过程中的文物本体结构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文本文字表述,校核方案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勘察照片名称与内容不符部分。
三、新的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辽宁省文物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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