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1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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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行业领域法治意识得到增强,文化和旅游法治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系统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立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工作机制。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普法责任制的通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关内容3次。

  二、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学习纳入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重要内容,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法讲法用法,不断提高全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邀请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出台《省文化和旅游厅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年度普法清单,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文旅的生动实践。

  (二)有效利用文化和旅游阵地、活动、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安全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等纪念活动,在公共文化机构、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以行业普法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拓展普法载体和渠道,组织机关干部在线收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审理、案例解读。

  (三)结合行政执法开展普法工作。举办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采取授课、实操与考试相结合方式,设置营业性演出、在线旅游、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业务和执法文书制作、证据取证规则、执法平台应用等课程,着力解决“谁执法谁普法”瓶颈问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举办第三届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技能竞赛,综合考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对政策法规、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和网络案件证据固定、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的掌握及应用情况,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普法水平。派出专门队伍赴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对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中涉及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常见问题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进行解读和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处罚案卷628宗,执法案卷制作质量全面提升。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文化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监管规范有序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若干措施》,努力打造服务质量好、满意度高的文旅发展环境,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探索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创新文旅行业质量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网络演出市场的动态监测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遵守行业行规,完善经营资质,报审报备演出内容。采取线上的方式举办2023年全省互联网文化单位及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容自审人员培训班,省内100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内容自审员及行业管理部门、协会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组织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员进行了内容自审考试,为考试合格人员发放电子证书,推动自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持续开展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张贴和检查工作,督促淘汰了一批未经营内容审核及无电子标识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演出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依法对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对演出场所进行备案,将演出单位全部纳入行业监管。深入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精神,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组成5个督导组,对全省“剧本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共现场抽查经营场所67家,下架内容不合规剧本脚本3本,下架内容不合规服装、道具以及真刀真剑等不安全道具16件(套),提示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29处。专项督导检查情况向各地进行了通报。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有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举办2023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培训班,部署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为动力,在解决问题、完善体制上下功夫,攻坚克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边疆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和《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内容翻译及认定结果互认协作机制》,加强辽宁、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四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共同建立北方四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举办北方四省区2023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骨干培训班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制定《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研究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印发全省执行。荣获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在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复决赛活动中获得团体全能三等奖。2023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共出动20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万家次,责令改正418家次,办结案件1219件,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聚焦“一件事一次办”“我陪群众走流程”、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免申即享”事项等重点改革工作,主动作为,担起统筹抓总责,全面落实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受理并办结审批事项1909项,达去年同期的211%;接听电话、微信咨询及现场业务问询等共计万余次。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不断优化环节、压缩时限、精简要件、统一流程。审批事项涵盖我厅高频热点审批事项的3个主项8个子项。为确保《指南》好用、管用,对各市、县(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开展调研,切实方便行政相对人快速便捷提交申请,提高审批效率,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复苏繁荣助力护航。

  、政策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行政决策能力不断提升。出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实施《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主要事项分工方案》,统筹推进法治文化和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健全法治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定期进行形势分析研判。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本行业重大决策,健全专家咨询、法律咨询决策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和机制。

  )法规体系得到完善。推动构建与文化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出台《辽宁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等一批重要制度性文件。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厅官网向社会公示。统筹立改废释,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文件21000多件,筛选规范性文件并进行甄别审核,形成清理建议。开展辽宁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研究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13个,审核率达到100%。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6个。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突出文化和旅游特点,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体系。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行业立法工作需要加强,联合执法协作运行有待提升,行业法治培训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形式不够丰富,创新手段、载体不够突出,依法培育和监管文旅市场新业态新产品需要持续加以关注和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力度,持续巩固法治化文旅营商环境,为打赢辽宁新时代“辽沈战役”文旅攻坚战提供坚实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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