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鼓励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建议》(038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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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乌春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史文化悠久,文化资源丰厚,还具有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色,这些文化遗产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形成我省独特的文化特色和文化符号,建立各类博物馆进行收藏、研究、展示和利用这些文化遗产是传承历史文明、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需要,是向社会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传播了优秀传统文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需要。无论是国有还是非国有博物馆,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非国有博物馆是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有利于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非国有博物馆的丰富和发展,是向社会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的重要工作措施,也是对博物馆体系进一步完善的有效的补充。我们完全赞同并积极支持提案的建议,支持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

  一、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设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促进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共同发展。

  《博物馆条例》重新修订以后,我省高度重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相辅相成,一视同仁,共同推进,建立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备案制度,鼓励申办,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便捷服务,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备案;支持博物馆设立主体的多元化,加强指导非国有博物馆的规范管理,丰富了博物馆种类和展示内容,提高了展览水平;加强对非国有博物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每年向国家推荐非国有博物馆馆长、业务人员参加博物馆管理方面、专业方面等的各类培训,同时推进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评一视同仁,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逐步推动将博物馆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的地方发展规划,优化布局,统筹发展,向社会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完善了我省的博物馆体系,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大非国有博物馆的支持力度。

  为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康有序发展,扶持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陈列展览,国家不定期对部分已备案登记设立的各类非国有博物馆进行了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支持其举办各类陈列展览、加强藏品研究、库房安防建设等,促进非国有博物管理水平的规范提升,研究能力和展示水平的深入提高,全面提高非国有博物馆陈列展览的规模水平和影响力。我省部分市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展览陈列、文创开发等给予了一定补助,积极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对于税费减免,相关部门也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在规定范围内给予相应优惠;对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省人事管理部门积极鼓励支持从事博物工作的年轻同志参加每年由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组织的初、中级别的文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验,胜任博物馆专业岗位工作,提高文博专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进一步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省博物馆建设步伐加快,博物馆的各项业务得到长足发展,各类陈列展览日益丰富,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不断拓展,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特别是《博物馆条例》新出台以来,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各类博物馆年均举办各种展览、对外交流展览、接待观众数量逐年增加。全省博物馆共有105家,其中,国有博物馆79家,非国有博物馆26家。非国有博物馆是我省博物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有博物馆共同促进了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种类丰富的全省博物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为进一步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协调和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鼓励下,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得到较大发展,但是由于经费、人员、研究保护、策展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库房、设施等种种因素,非国有博物发展仍面临较大的瓶颈,需要得到政府各相关部门、国有博物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关心。作为文物主管部门,我们将一视同仁、积极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促进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

  1、协调组织文博专家及博物馆等事业单位给予业务指导。

  我们组织省内文博专家学者在藏品征集、管理和研究,内涵挖掘,陈列展览,文创产品开发,以及库房建设、安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同时还将协调有关专家对非国有馆的陈列展览进行充分论证和精心策划,按照博物馆事业发展需要,适当时机组织开展馆内藏品的评估定级等工作。支持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互相选派专业人员学习交流的机制,加大非国有博物馆的人才队伍培养。

  2、继续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多年来,省文化厅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技术和经费支持,多方争取国家各类资金补助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发展,做强做大。多次组织非国有博物馆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参加全国和省里组织的博物馆管理、藏品保管、文物鉴定等业务培训,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策划展览、文物研究、保护传承、藏品管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管理能力,提高我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水平。发挥非国有博物馆的教育职能,我们将协调省教育部门共同鼓励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宣传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方面的职能作用。

  3、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共同支持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2015年国家出台了《博物馆条例》,对于推动非国有博物馆事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博物馆条例》规定:“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因此,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作为责任主体,应当对非国有博物馆经费予以保障。同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提倡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自身发展。鉴于非国有博物馆的公益性属性,财政部门也可以视情况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公益性展览活动给予适当补助,也可以从免费开放的角度,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改陈布展给予一定支持。扶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需要得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扩大博物馆免费开放范围,力争逐步把一批业务水平较强、专业化程度较高、社会效益良好的民办博物馆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免费开放行列,以及对民办博物馆举办的各类临时展览予以评估后给予资金补助等。关于税费优惠政策,省财政等部门将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参见省财政厅的《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8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在国家和省里有关税费减免、土地使用、经费资金设立、专业技术职称、旅游、教育等方面的大政方针支持框架下,文化部门将积极配合政府各相关部门,在以上方面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促进具有地域特色、形式内容多样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支持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兴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博物馆,探索民办博物馆与文化产业融合机制,拓展经营渠道,提升经济实力,最终使得民办博物馆能够摆脱困境,实现非国有博物馆的良性健康发展,形成知名品牌,并逐步实现规模化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博物馆事业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文化文物事业建设和发展!


                              辽宁省文化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