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铁岭文化旅游集团与省集团开展业务合作事宜的建议》(152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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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檀宏利代表: 

  首先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设,现就您提出的《关于铁岭文化旅游集团与省集团开展业务合作事宜的建议》,特答复如下: 

  一、积极搭建企业联盟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当前我省正处于国有旅游企业改革发展的初创期,同时也是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因此,搭建国有旅游企业合作平台,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加强国有旅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省文化和旅游厅为了充分整合旅游资源,实现区域旅游产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共建、资本合作,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积极推动下,目前,由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牵头负责的全省旅游产业联盟已成立,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福海亲临会议并讲话,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等相关领导出席了联盟大会。据悉,铁岭市文化旅游集团已作为副理事长单位参加本次大会。 

  二、积极推动省旅游集团与铁岭文旅集团的全面战略合作 

  力争年内推动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与铁岭市文化旅游集团在社会资本、智慧旅游、产品策划、项目规划、品牌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合作。一是推动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在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入股铁岭文化旅游集团,成为辽旅集团的战略投资人,同时吸纳其他各类资本进入铁岭文化旅游集团,实现铁岭文化旅游集团在体制机制上的全面创新。二是指导双方分别以现金或优质资产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以轻资产方式,或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对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的授信,合作开发运营铁岭如意湖酒店、铁岭莲花湖等项目,以及在其它旅游产业要素方面的开发。三是指导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与铁岭市文化旅游集团在智慧旅游方面合作开发建设铁岭智慧旅游平台。 

  再次感谢的意见和建议,回复意见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