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对省内部分经济落后地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准扶贫”的建议》(149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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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省内部分经济落后地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准扶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在建议中提出“对东北地区给予与西部地区同等文化支持待遇。国家提出“振兴东北”,就是说明东北地区确实存在困难,应当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责成省发改委协同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政策。”

  国家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加强沟通和衔接,做了大量工作,在社会事业发展领域为我省争取到国家重大政策支持。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文件,文件在投资政策部分明确规定,辽宁省等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比照西部地区补助标准执行。从2015年至2018年,我省争取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领域中央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过程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均按西部地区待遇80%执行。

  2017年,为加快推进辽西北地区(阜新、铁岭、朝阳)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出台《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7〕68号),2018年至2020年,省财政每年整合财政资金10亿元,对辽西北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地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在研究制定调整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标准,提高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比例。为加大对辽西北地区文化发展,近三年经省级文化部门向国家申请各类文化文物资金近亿元,并全部转移支付到辽西北地区。今年,省文化厅安排落实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全省15个重点贫困县400个村文化广场建设给予补助,其中辽西北地区补助比例达到55%。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国家政策导向,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文化事业特别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准扶贫”方面的政策支持,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在全省“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辽宁省文化厅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