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8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辽文旅建提〔2020〕73号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9日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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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国预备世界文化遗产义县奉国寺申遗工作进程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责成省文物局就此提案进行论证调研,提出合理性和操作性的建议。综合各方面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义县奉国寺大雄殿于2012年与山西应县木塔以“辽代木构建筑”一起捆绑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3年,锦州市政府成立了奉国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奉国寺大雄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保护工作。2016年,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申遗工作)。2016年12月,辽宁省政府调整了辽宁省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成员。省文化和旅游厅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奉国寺大雄殿保护和申遗工作。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组织项目单位先后编制、上报、实施了奉国寺大殿抢险工程、奉国寺大雄殿彩绘泥塑保护研究前期勘察项目、奉国寺大雄殿壁画保护修复研究及设计工程、奉国寺大雄殿彩绘泥塑保护一期等工程。截止目前,共争取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879万元,后续专项补助资金继续申请中。

  (二)组织编制上报了《奉国寺文物保护规划》,并已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

  (三)经积极努力,奉国寺被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列入“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库重点项目,其实施方案已经得到省文物局批准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最高可得到专项补助资金1200万元。

  (四)省文物局已与山西省文物局积极沟通联系,2014年,辽宁省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锦州市、朔州市政府,义县、应县县政府就义县奉国寺大雄殿和应县木塔联合申遗事宜在山西应县进行过深入磋商。

  (五)2019年省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支持义县奉国寺文物保护和利用设施建设,有效地加强了文物本体的保护,也改善了景区的设施条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继续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申报工作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等相关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立法和规划前期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协助地方政府继续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专项经费,实施义县奉国寺相关文物保护工程。

  (三)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推进奉国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创建工作,并做好我省优秀国家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工作职能,加强监督,指导当地住建部门做好对奉国寺周边基础设施等的改造、保护和控制工作,助力打造整洁、有序、美观的文物景区。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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